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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 日期:2016/8/9 | 浏览次数:2095 】


Tag: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16-08-08    来源:公务员资讯网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年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已发布,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网址: 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时间:2016年8月12日9:00-2016年8月25日16:00,笔试考试内容包括岗位专业知识及综合知识。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我校师资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 http://sydwzk.jshrss.gov.cn/(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6年8月12日9:00-2016年8月25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16年8月13日9:00-2016年8月26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名成功24小时后(周末、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请于2016年8月30日9:00-31日16:00到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1.笔试
  笔试考试内容包括岗位专业知识及综合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专业知识内容所占分值不低于总分的60%。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合格成绩为60分(满分100分)。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试讲人员。笔试成绩将在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查询。
  2.试讲
  试讲人员名单将在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试讲按照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的试讲办法执行,试讲办法将通过网络告示方式告之应聘人员。试讲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试讲前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将对试讲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能参加试讲。如出现复审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试讲等情况,取消试讲资格,并在报考同一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试讲人选。
  复审材料包括:身份证、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本科、研究生成绩单、职称证书、奖励证书等原件。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以及按照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或经联系表示放弃试讲的,均作为放弃试讲处理。
  3.专业技能加试
  岗位7、8进入试讲人员全部参加专业技能考核。专业技能考核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将在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查询。
  4.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岗位表1-6总成绩按如下方式折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 +试讲成绩×60%;岗位表7-8总成绩按如下方式折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 +试讲成绩×30%+专业技能考核成绩×30%,总成绩满60分为合格。 笔试、试讲、专业技能、总成绩不合格人员不予录用。
  四.考核安排
  1.考核的时间和地点以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上公告(http://rsc.jsjzi.edu.cn人事管理-人才招聘栏)或短信等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2.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一般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聘用
  考试结束后,在各单项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以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教师岗位的还须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试讲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首聘合同期限3年。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联系人:肖老师
  咨询电话: 0516-83889173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519-83889007
  联系人:李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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