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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盐城市初级中学、第一小学、田家炳实验小学公开招聘教师110名公告
【 日期:2016/8/15 | 浏览次数:2636 】


Tag: 盐城市 教师 事业单位 2016-08-15    来源:公务员资讯网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年盐城市初级中学、第一小学、田家炳实验小学公开招聘教师110名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6年8月13日—21日(节假日正常报名),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应聘人员到招聘学校报名,笔试主要考查应聘岗位必备的教育教学基本知识和综合能力。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盐城市初级中学教育集团、盐城市第一小学教育集团、盐城市田家炳实验小学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盐城市初级中学教育集团、盐城市第一小学教育集团、盐城市田家炳实验小学均为盐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因事业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10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并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1.招聘岗位
  详见《盐城市初级中学教育集团、盐城市第一小学教育集团、盐城市田家炳小学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报名资格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无不良行为记录;
  ③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④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⑤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岗位学科相同。
  ⑥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县级以上学科带头人、或具有省辖市级教学能手称号者可放宽到40周岁(1976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省辖市级学科带头人及以上称号者可放宽到45周岁(1971年1月1日后出生)。
  ⑦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具体报考职位的要求和资格条件,详见《盐城市初级中学教育集团、盐城市第一小学教育集团、盐城市田家炳小学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盐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在编教师及2016年已被我市公办学校拟录用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6年8月13日—21日(节假日正常报名),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3.报名地点:应聘人员到招聘学校报名,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详见《盐城市初级中学教育集团、盐城市第一小学教育集团、盐城市田家炳小学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填写《盐城市  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在《报名表》上粘贴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并提交下列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交经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职称证书、学术称号(指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名教师、教学名师、特级教师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招聘学校负责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核工作。所有招聘职位均设1:3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1:3的,商市人社局同意后,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报考被取消招聘计划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3.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6年8月22日下午凭居民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考人员笔试费每人100元,于领取准考证时缴纳。
  三、考试和资格复核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岗位加试专业技能。笔试、面试、专业技能加试的总分均为100分,均设60分为合格线。考试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1.笔试。主要考查应聘岗位必备的教育教学基本知识和综合能力。笔试定于8月23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准考证。
  2.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凭身份证号登录盐城教育网查询笔试成绩和名次。在笔试合格者中,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不高于1:3的比例,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尾数同分者一并跟进)。
  3.资格复核。8月24日-25日,市教育局和招聘学校再次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核,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影响资格复核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面试人选
  凡我市公办学校在编人员,于8月25日下午5:00前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者不得参加面试,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面试人选(递补人员为我市公办学校在编人员的,于8月26日下午5:00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面试。采用上微型课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课堂教学能力。由评委组根据招聘职位选择相应教材命题,统一提供教材。面试者在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封闭进行备课、上微型课。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岗位还需加试专业技能。面试和专业技能加试成绩由评委组当场通知考生。
  5.总成绩计算方法:加试专业技能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专业技能加试成绩×20%计分;其他岗位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分。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市人社局、教育局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四、聘用
  1.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末位总分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如面试成绩又相同,再按学历层次从高到低确定;总成绩、面试成绩、学历层次均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形式、时间另行通知)。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其笔试、面试和技能加试成绩在网上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地点及具体要求在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时发布。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市教育局和用人单位组织考察。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不予递补。
  3.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一经公示,不再递补。
  4.拟聘用人员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办理相关报到手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对证件不全、档案未转入、提供虚假证件材料或经审核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及岗前培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政策咨询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处、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
  0515-88198406(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处)
  0515-88228661(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
  六、招聘工作监督
  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第七章第三十八条规定实行回避。
  市人社局监察室、市教育局监察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
  0515-88193510(市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0515-88228660(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盐城市教育局
  2016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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