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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南京市中心医院(南京市市级机关医院)招聘6人公告
【 日期:2016/9/8 | 浏览次数:2054 】
2016年南京市中心医院(南京市市级机关医院)招聘6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节假日、周六、周日除外)。报名地点:南京市玄武区成贤街116号,南京市中心医院(南京市市级机关医院)二号楼四楼人事科。现将其发布如下:
  南京市中心医院(南京市市级机关医院)201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进一步加强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医院持续快速发展,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83号),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京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南京市中心医院(南京市市级机关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编制内高层次人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南京市中心医院(南京市市级机关医院)是集医疗、保健、教学、科研为一体的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医院建筑面积近3万平方米,目前医院开设床位300张,年门诊量约45万人次,日均各类手术20余台。成立了老年病防治研究中心、糖尿病防治中心、骨科中心、心血管病医院分中心、体检中心、血液净化中心等,是东南大学医学院教学医院、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合作医院、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教学医院、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南京中医药大学国际针灸培训基地。老年科、骨科、内分泌科、神经内科、重症医学科、医学检验科为南京市医学重点专科。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及以上职称,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5、博士研究生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5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取得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0年9月30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再适当放宽;本次招聘中时间计算的截止日期是2016年9月30日。
  三、报名
  1、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不能现场报名者可将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 2795719080@qq.com。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节假日、周六、周日除外)。
  3、报名地点
  南京市玄武区成贤街116号,南京市中心医院(南京市市级机关医院)二号楼四楼人事科。
  4、报名材料
  报名时请携带:
  (1)《南京市中心医院(南京市市级机关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详见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归国留学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执业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及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各项材料,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2张二寸照片。
  以邮件形式报名的,请将上述材料扫描件发至报名邮箱。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聘用资格。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资格审核
  报名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后将原件返还,复印件留存;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名的人员,初审通过后于综合考评前现场审核原件材料。
  审核结果由南京市中心医院(南京市市级机关医院)电话通知本人,资格审核通过者进入综合考评,进入考评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南京市中心医院(南京市市级机关医院)网站上公布,具体时间、地点以南京市中心医院(南京市市级机关医院)电话通知为准,请报名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五、综合考评
  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采用简化程序,综合考评方式招聘。单位成立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批准后的考评方案,负责考评工作的组织实施,对资格审核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科研能力、学术成果以及与岗位的匹配程度进行综合评定。
  综合考评采用百分制,成绩合格线为60分,综合考评成绩及排名将于考评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在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南京市中心医院(南京市市级机关医院)网站发布,并由南京市中心医院(南京市市级机关医院)电话通知本人。
  六、体检、考察、公示
  综合考评结束后,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可从综合考评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及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八、招聘咨询、监督
  1、招聘咨询: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成贤街116号,南京市中心医院(南京市市级机关医院)。
  邮政编码:210018 联系人:刘涓 董杨
  电话:025-68781601
  2、监督电话:025-68786629 、025-68781690
  南京市中心医院(南京市市级机关医院)

电话: 400-025-7037,0510-81080696  地址:无锡市梁溪区人民中路118号金鼎广场19层C座(三阳广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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