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扬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高层次医学人才简章已发布,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8日-2016年10月19日。报名地点:扬州市盐阜东路36号扬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事科220室。现将其发布如下:
扬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6年高层次医学人才招聘简章
扬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扬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经批准,扬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医学人才1名。根据省、市事业单位招录相关规定,特发布本招聘简章。
一、招聘范围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博士毕业且具有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二、招聘条件
1、预防医学、预防兽医学等相关专业,熟练掌握常规的分子生物学检测技术、免疫学检测技术及细胞培养技术等,熟悉传染病流行及防控要点,具备人兽共患病知识背景者优先。
2、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医疗卫生工作。
3、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刑事、党纪、政纪处分。
4、身心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8日-2016年10月19日。
(2)报名地点:扬州市盐阜东路36号扬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事科220室。
(3)报名需提交材料:自荐书、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博士学位证书、所获奖励证书、科研成果及相关证件复印件。
2、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面试通过后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公示:在扬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扬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
5、聘用:由招聘单位将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的拟聘用人员资料,报扬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审批,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列事业单位编制。凡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所提交的应聘材料须真实有效。在招聘过程中,若发现应聘人员提交材料不实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2、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的相关材料复印件,本单位概不退还。
联系电话:0514-80828905、0514-80828870
监督电话:0514-80828987
本招聘简章在扬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和扬州市卫生计生委官网同时发布。
本招聘简章由扬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解释。
扬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