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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苏州昆山市周市镇第二次招聘36人简章
【 日期:2016/10/17 | 浏览次数:2192 】
2016年苏州昆山市周市镇第二次招聘36人简章已发布,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8日-2016年10月29日,9:00-16:00;报名地点:周市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所一楼大厅(周市镇青阳路100号,周市农业银行斜对面)。现将其发布如下:
  周市镇2016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充实周市镇工作力量,推动各项事业健康稳步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6名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报考对象和相关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学历是指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学历,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是指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历。不接受党校、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成人教育和国外学历报名,职位专业参考《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3);
  3.年龄说明:30周岁以下(1985年10月28日及以后出生),32周岁以下(1983年10月28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1980年10月28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1975年10月28日及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1970年10月28日及以后出生);
  4. 在周市镇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含村、社区、条线单位)工作的昆山户籍(含周市户籍)退伍军人不得报考创建办2-1、2-2岗位;
  5.以下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被辞退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5)存在违法违纪情况的人员。
  二、招聘单位、职位、人数及其它条件
  详见周市镇2016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见附件1)
  三、招考程序
  (一)报名。报考者本人现场报名,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报名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需提供委托书,被委托人另须出示其本人身份证。
  (二)资格审查。根据报考条件,镇组织人事办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发放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
  1.开考条件。同一职位招聘人数为2人及以下的,开考比例为1:3,招聘人数为3人及以上的,开考比例为1:2。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视情况减少招聘职数直至取消开考。职位取消开考的,考生可在报名时间截止后的两日内到报名处重新补报其他职位。
  若1-4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则减少的招聘人数计入1-3岗位。
  若2-1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则减少的招聘人数计入2-2岗位;若2-2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则减少的招聘人数计入2-1岗位,同时,2-2岗位开考比例调整为1:3。
  2.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不指定复习教材。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开考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2-1、2-2岗位不进行笔试,直接进行面试(若2-1、2-2岗位报名人数超过招聘人数3倍的,则先进行体能测试,根据体能测试成绩按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体能测试标准另行通知)。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以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安排加试。2-1、2-2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笔试、面试等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在考试前短信通知领取。笔试、面试成绩均在周市镇人民政府网(http://www.kszhoushi.cn/)和中国昆山网公示(http://www.ks.gov.cn/)。
  (四)体检、政审、录用和待遇。
  1.体检。实行统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岗位要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资格复查和考察。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职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对资格复查和考察不合格人员,由镇组织人事办将不合格的理由书面通知考生。考生如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镇组织人事办提出申请复核,镇组织人事办在接受到复核申请的30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因考生体检、资格复查和考察不合格以及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替补。
  3.录用。对体检、资格复查和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选,在周市镇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拟录用人选资格。公示结束后,录用人员实行统一分配,如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取消录用资格。首次劳动合同签订期限为一年,一年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续聘,人员性质为合同制职工,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续聘。
  4.待遇。按周市镇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8日-2016年10月29日,9:00-16:00
  2.报名地点:周市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所一楼大厅(周市镇青阳路100号,周市农业银行斜对面)
  3.咨询电话:57623692、57627825
  4.报名材料: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需提供报名表(见附件2)、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应聘职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以上资料需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
  报考1-1职位的另需提供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原件、复印件)。
  报考2-1职位的另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复印件)。
  报考2-2职位的另需提供退伍证、机动车驾驶证B照(原件、复印件)。
  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职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报名上交的材料恕不退还。
  本简章由周市镇组织人事办负责解释。
  周市镇组织人事办
电话: 400-025-7037,0510-81080696  地址:无锡市梁溪区人民中路118号金鼎广场19层C座(三阳广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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