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苏大学基础工程训练中心(机电总厂)招聘公告已发布,获悉,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11月30日下午16:00。详见下文:
江苏大学基础工程训练中心(机电总厂)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江苏大学基础工程训练中心 (机电总厂)(单位网址:http://gcxl.ujs.edu.cn/、http://jdzc.ujs.edu.cn/)始建于1961年,至今已有50余年的历史,是江苏大学直属的重要教学单位之一,是学校重要的高新技术孵化、新产品研制、技术工艺攻关的重要基地,是高技能人才、双师型骨干教师培训的重要基地,是融教学、科研与生产经营于一体的校办企业,也是最具特色的现代制造型企业,坐落于江苏省镇江市江苏大学本部内。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工作主动性,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务实守信、勤奋敬业;
3、应聘人员年龄要求28周岁及以下(1988年11月1日(含)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2017年8月前毕业应届生);CET-4级及以上证书;
4、岗位:专业要求测控技术与仪器1人;
5、适合实践教学及技术开发岗位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11月30日下午16:00
2、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
应聘者请填写《江苏大学基础工程训练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并连同相关材料电子版(部分证件请扫描)以“岗位号+专业名称+学校+姓名”发送邮件到jdzc@ujs.edu.cn。
(2)邮寄材料报名(以收件地邮戳时间为有效时间)
邮寄地址:江苏省镇江市学府路301号 江苏大学基础工程训练中心
邮政编码:212013
联系人:赵青
联系电话:0511-88780262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各阶段学历及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英语等级证书等复印件,《江苏大学基础工程训练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如果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3、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4、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将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5、江苏大学基础工程训练中心于12月6日前通知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根据要求带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6、应聘人员与应聘部门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及其他直接关系的,不得报名应聘。
三、考核及组织
1、考核方式
考核工作包括笔试、面试。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以专业相关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分成绩的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笔试成绩将在江苏大学基础工程训练中心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2)面试:面试按照江苏大学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面试办法根据考试安排现场告知应聘人员,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测试的成绩60分为合格(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
2、考核安排
(1)考核的时间和地点以江苏大学基础工程训练中心网上公告或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2)面试之前,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上述报名材料原件,由人事处、基础工程训练中心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3)所有招考工作一般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体检、考察及公示、聘用
(一)考核结束后,在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江苏大学基础工程训练中心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可一次性递补。
(三)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大学基础工程训练中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排名等。
(四)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人事处备案后,由江苏大学基础工程训练中心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五、待遇
(一)实行人事代理制,参照江苏大学基础工程训练中心同类人员薪酬待遇执行;
(二)按国家规定缴纳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五项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三)享受学校寒暑假、双休、法定节假日等国家规定的假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大学人事处、江苏大学基础工程训练中心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1-88780262
联系人:赵青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大学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511-88780012
联系人:李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