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及四城区中学、职业学校招聘722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1日-11月23日。详见下文:
2017年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及四城区中学、职业学校招聘公告
根据南京市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11〕46号)和《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精神,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就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和四城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教育局所属中小学(包括职业学校、幼儿园,下同)编制内新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合格毕业生、符合学科(专业)需求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1、2017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不含非南京生源免费师范生)。
2、2017届硕士、博士毕业生(硕士应为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应为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2017届南京生源免费师范生按有关政策执行。
4、报考特殊教育学科的,需是特殊教育专业的2017届毕业生,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师范类)。
5、报考职业学校专业的,可以是2017届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但需取得相应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具体可参考《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主要专业“双师型”教师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证书目录(试行)》)。
符合上述1、2、3、4、5条件的,均须在2017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6、已取得教师资格证、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6届南京生源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二)符合学科(专业)需求,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南京户籍的国(境)外留学人员(硕士应为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应为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已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并须在2017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报名参加过2016年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和四城区新教师公开招聘的不再参加本次招聘。
二、招聘学科(专业)及人数
招聘总数:722人。
招聘学科(专业):
中学、职业学校学科(200人):语文32、数学28、英语36、物理16、化学7、生物11、政治11、历史10、地理8、音乐5、体育18、美术4、计算机9、通用技术2、心理3 。
职业学校专业(32人):计算机网络2、舞蹈1、贸易与经济1、电气自动化1 、建筑环境与设备1、土木工程1、工程测量1、环境监测1、软件设计1、电子商务3、会计学5、金融1、医学影像1、妇产科学1、临床医学(解剖)1、康复1、数字媒体技术3、文物修复与鉴赏1、通信技术1、中西烹饪1、汽修2、旅游管理1。
(中学、职业学校具体招聘学科(专业)需求信息详见附件1)
小学学科(381人):小学教育 242(语文131、数学70、英语41)、音乐23、体育43、美术23、科学28(科学与技术教育、物理、化学、生物专业)、计算机15、特殊教育7。
幼儿园学科:学前教育109人(含南京市聋人学校学前教育1)。
(小学、幼儿园招聘学科需求信息见附件2)
三、招聘程序
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njhrss.gov.cn)、南京教育信息网(www.nje.cn)和四城区人社、教育部门等网站发布。
(一)网上报名
1、时间:2016年11月21日-11月23日。
2、方式:登录南京市招办网站(http://www.njzb.net)进行网上报名。
3、有关要求:
(1)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所报学科与所学专业必须相同;报考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所报专业与所学专业必须相同或相近。
(2)同学科不同学段之间不融通(如:笔试报名中学学段,面试不得改报小学学段的同一学科)。
(3)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二)现场确认
1、时间:2016年11月30日-12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地点:南京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中山南路388号)。
3、现场确认需考生本人到场,并携带以下材料: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届毕业生(本科、硕士、博士):一律凭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进行现场确认。除此之外,还需携带以下材料:
①外省师范类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学生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②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需携带本科及硕士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③报考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的:还需携带相应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2)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南京户籍的国(境)外留学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本科的毕业证和学位证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2016届南京生源师范类本科毕业生符合报名条件的:凭身份证、报到证、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报名确认。
4、所有材料必须同时提供原件(校验)和复印件(留存)。
5、报名者须缴报考费90元。
6、不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者,网上报名自动失效。
(三)打印考试证
经现场确认合格的报名者,请于2016年12月28日-2017年1月1日凭身份证号和报名号(或姓名)登录南京市招办网站(网址:http://www.njzb.net)打印笔试考试证(统一使用A4纸打印)。
(四)考试
本次招聘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组织:由南京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2)开考比例:同一学科(专业)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原则上应在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对部分职业学校专业紧缺、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3)笔试科目和内容:公共知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
(4)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初定为2017年1月2日上午,以考试证标注的时间、地点为准。
(5)笔试合格线:各学科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市教育局根据具体学科需求划定。
(6)成绩查询及成绩凭证领取:考生可于2017年1月17日登录南京市招办网站(网址:http://www.njzb.net)查阅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并于2017年2月15日-2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凭笔试考试证和身份证(均需原件)到南京市招办(中山南路388号)领取成绩凭证。考生领取成绩证明后请妥善保管,如遗失一概不补,也不开具任何证明材料。
(7)本次笔试成绩作为应聘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和四城区公办中小学新教师的必备条件,在2017年度内有效。
本次招聘新教师考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2、面试
(1)笔试合格者可按市、区教育局公布的面试公告报名参加面试。
(2)面试报名时,考生必须提交“同意面试”的成绩证明和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在四城区及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中只能选择1个学科(专业)的岗位报名参加面试。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
(3)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按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制定2017年新教师招聘面试实施方案,报市教育局备案,并在其指导下自行组织面试。
(4)四城区教育局所属中小学的面试,按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制定面试方案,报上级管理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由招聘单位组织面试的,报区教育局备案;由区教育局组织面试的,报区人社部门备案)。
按区统一招聘的小学、幼儿园岗位,由各区在面试公告中明确具体招聘的单位、人数以及拟聘用人员选岗办法。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六)体检、考察
1、体检:根据总成绩,按学科(专业)需求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组织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学科(专业)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1、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教育信息网以及四城区人社、教育部门网站或招聘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2、聘用:对公示无异议者,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与其签定就业协议(签定协议时应聘者须已取得符合任教学段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被聘用的新教师必须于2017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公告由南京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五、招聘咨询与监督
南京市教育局人事处:025-83639921
南京市教育局监察室:025-83639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