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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江苏省淮阴中学教育集团新城高级中学第二批招聘教师公告
【 日期:2016/11/16 | 浏览次数:2312 】
2017年江苏省淮阴中学教育集团新城高级中学第二批招聘教师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报名地点:江苏省淮阴中学主教学楼一楼会议室(淮安市解放东路99号)。详情如下:
  2017年江苏省淮阴中学教育集团新城高级中学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江苏省淮阴中学教育集团新城高级中学(以下简称新城高中)位于淮安市生态新城,是一所由市政府举办、生态新城管委会建设、市教育局直属、江苏省淮阴中学负责管理的高级中学,是独立法人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目前已经市政府同意、市发改委批准立项进入建设阶段, 2017年开始招生。为适应学校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现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市教育局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9名教师(事业单位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17年江苏省淮阴中学教育集团新城高级中学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12月1日至1998年12月1日期间出生)。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5.2017年普通高校毕业的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2016年取得学历、学位的国外留学人员或者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时间须在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其中: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国外留学人员或者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报考人员在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阶段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其中专业条件按类设置的,按《2017年江苏省淮阴中学教育集团新城高级中学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被《目录》收入的,经2017年江苏省淮阴中学教育集团新城高级中学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研究,认定该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类别”在《目录》中所列专业相近或相似的,即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7.报考人员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8.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现役军人、非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在读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6年12月1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及电话
  江苏省淮阴中学主教学楼一楼会议室(淮安市解放东路99号),咨询电话:0517-83518806。
  3.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于2016年11月30日前登陆江苏省淮阴中学网站,下载并填写《2017年江苏省淮阴中学教育集团新城高级中学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确认的办法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17年江苏省淮阴中学教育集团新城高级中学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2份;
  (2)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本科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
  (5)就业协议原件和复印件;
  (6)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如: 奖学金获奖证书、普通话证书、英语等级证书等);
  (8)近期同底免冠二寸照片4张。
  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除提供委托人报名材料外,须同时提供委托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
  由2017年江苏省淮阴中学教育集团新城高级中学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缴纳报名费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方视为报名成功。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不能按时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不予报名。
  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比例核减相应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考试
  报名成功人员须参加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分为笔试、综合面试(结构化面试方式)和专业面试(试讲),先进行笔试,再进行综合面试,最后进行专业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报名成功人员须统一参加笔试,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内容为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笔试成绩占总成绩30%。
  笔试时间:2016年12月2日上午8:00—10:00。
  笔试地点和要求: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考生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成绩在江苏省淮阴中学网站公布。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人选确定: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同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4倍的比例,确定参加综合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因个人原因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综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进入拟参加综合面试人选范围内的以及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于及时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综合面试内容主要为应聘岗位应知应会的知识,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7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综合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
  综合面试时间为12月3日,地点及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专业面试
  专业面试人选的确定:在综合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同岗位报考人员折算后的笔试成绩与折算后的综合面试成绩之和作为考生的合成成绩,按考生的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面试人员。若进入专业面试人数不足岗位实际招聘人数2倍的,综合面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参加专业面试人选。因考生个人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进入专业面试人员名单在江苏省淮阴中学网站上公布,进入专业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专业面试采用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试讲)方式,教学方案设计时间6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
  专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7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专业面试成绩占总成绩30%。
  专业面试时间为12月4日,地点及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在专业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占30%、综合面试成绩占40%、专业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在应聘同岗位专业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末位总成绩并列的考生,取专业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并在江苏省淮阴中学网站上公布。
  由2017年江苏省淮阴中学教育集团新城高级中学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及苏教人〔2010〕14号文件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由2017年江苏省淮阴中学教育集团新城高级中学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和《2016年下半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执行。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四)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社局网站、淮安市教育局网站和江苏省淮阴中学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与原单位有人事争议或相关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的或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出现缺额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聘用与相关待遇
  被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被聘人员待遇按照淮安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和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江苏省淮阴中学:0517-83518805;
  淮安市教育局: 0517-83662485;
  淮安市人社局: 0517-83671213;
  报名咨询电话: 0517-83518806;
  本公告由2017年江苏省淮阴中学教育集团新城高级中学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淮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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