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无锡江阴市部分学校招聘教师20人公告已发布,获悉,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日9:00-17:00。报名地点: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笃学楼底楼招聘大厅。详情如下:
江阴市2017年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提高师资层次,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 54号)文件精神,报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江阴市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教师20名。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三)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五)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85年12月1日至1998年 12月1日期间出生)。
(六)户籍不限。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中有其他条件的,以附件条件为准)。
(八)报考考生须承诺于2017年7月15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行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有关说明
1、本公告中的应届毕业生是指2017年毕业并于7月底前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凭《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
2、教师资格证书认定机关非江苏省域内认定机关且认定时未在相应地区就读或就业的,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认定机关出具的证书确认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专业范围参照《2016年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
三、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日9:00-17:00。
2、报名地点: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笃学楼底楼招聘大厅
3、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根据考生填报的信息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和江阴市教育局负责初审、江阴市人社局负责复审。考生从网上下载《报名表》(见附件2),按实填写,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报名一经确认,不得更改。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1)考生需提供材料:
①报名表(见附件2);②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③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毕业证书;④其他报考岗位所需材料;⑤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正面小二寸证件照〕2张。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如现场审核时无法提供部分材料须承诺提供时间,原件校验后返还本人。
(2)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到1:3的岗位,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岗位。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重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补报不成功的考生报名费将退还。补报名时间为:2016年12月1日19:00—20:00。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网上及时公布。
(3)资格审查通过者现场缴费。缴费标准:报名费100元/人,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低保家庭(凭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和特困家庭(当地民政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的报考人员,可减免报名考试费(凭原件及复印件退回)。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个环节。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6年12月3日;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知识(详见附件3)。
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证件不齐者,禁止参加笔试。
3、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设合格分数线50分,笔试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二)面试
1、面试形式与内容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同分跟进),按照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拟面试人数达不到入围比例的,按照笔试合格线上的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方式为专业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品德、知识结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及仪态举止等。面试形式为说课和答辩,说课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教材。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满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体检程序。
2、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比例计算后相加构成。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在面试合格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程序;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时,另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本次成绩仅限本次招聘时有效。
五、体检及考察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拟体检人员在公布体检名单后三周内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逾期未签订就业协议的作自动放弃。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江阴市教育局提出是否递补意见,报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核准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且非下列情况者,按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审批后放弃资格的,不再递补:
①至2017年7月15日,拟聘人员未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②至2017年7月15日,拟聘人员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③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本次招考各岗位聘期自办妥聘用手续并按事业编制教师待遇起薪日起,聘期为三年。试用期考核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暂行办法》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首次聘期结束时,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且聘期考核合格,方可续聘;考核不合格或未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者,由聘用单位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
七、政策咨询及信息发布
本招聘公告由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江阴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江阴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510-86862417、86862415
江阴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510-86860423
本次招聘的人数、岗位、资格条件、考试等相关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以下网站:
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yshrss.gov.cn
八、组织领导及纪律监督
教师招聘工作由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阴市教育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江阴市监察局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江阴市监察局 0510-86860217
江阴市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0510-86522851
江阴市教育局监察室 0510-86862209
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阴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