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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春季南通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招聘公告
【 日期:2018/3/6 | 浏览次数:2448 】
2018年春季南通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招聘公告已发布,招聘南通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工作人员(事业编制)7名,报名时间:2018年3月17日9:00-16:00;报名地点:南通大学附属中学体育馆(南通市崇川区星明路300号)。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南通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2018年春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更好的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我市教育系统教师队伍结构,经南通市教育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本次招聘南通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工作人员(事业编制)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应聘专业岗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至2000年3月期间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8年3月以后出生);
  3.应届毕业生是指2018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南通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2018年春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
  1.招聘岗位:具体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岗位简介表》。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形式。
  3.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3月17日9:00-16:00;地点:南通大学附属中学体育馆(南通市崇川区星明路300号)。
  4.报名注意事项
  应聘者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现场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①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南通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2018年春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2,可下载);③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证》除外)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④非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⑤留学回国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报名时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由南通市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名单在南通教育网(http://jyj.nantong.gov.cn/)公示,并由各招聘单位电话通知考生领取考试通知。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每个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两个岗位者,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snt.lss.gov.cn)、南通教育网公告。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符合本公告其他招聘岗位条件的,由南通市教育局通知其改报名,改报名时间、地点:2018年3月19日14︰00~17︰00,南通市教育局920室(南通市世纪大道6号) 。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它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考试
  本次考试只进行面试,由南通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1.面试对象:报考02、10、11、12、13、19、20岗位且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2.面试由专业测试(40%)、模拟上课(40%)和提问(20%)三部分组成,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
  3.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
  4.总成绩计算,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出现同分的,以模拟上课加提问两项成绩高分者在前,体检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具体体检名单在南通教育网公告,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按实收取。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能力水平。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如实写出考察报告,提出考察意见。考察工作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
  五、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南通教育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由南通市教育局报南通市人社局审批,用人单位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于2018年8月底前携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办结聘用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本《公告》由南通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5098840
  纪律监督:0513-85098850
  南 通 市 教 育 局
电话: 400-025-7037,0510-81080696  地址:无锡市梁溪区人民中路118号金鼎广场19层C座(三阳广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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