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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南京栖霞公证处招聘公证员助理4名简章
【 日期:2018/8/16 | 浏览次数:2576 】

2018南京栖霞公证处招聘公证员助理4名简章已发布,报名时间:8月20日起至9月20日。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南京市栖霞公证处办公室(栖霞区尧佳路广电大楼二楼)。江苏事业单位招聘网特别整理了公告相关信息,以下是公告详情:

南京市栖霞公证处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区编办批准(宁栖编办字[2018]24号),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公证员助理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素养,无违法犯罪记录,热心从事公证工作,能胜任岗位要求;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3、具有全日制法律本科及以上学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4、具有与工作岗位相适应的语言文字表达、电脑操作和人际沟通能力。

(二)不得报考公证员助理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3、因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正在接受审查,尚未有结论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和学籍的;

5、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6、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处分的、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受到记过以上校纪处分且尚未解除的;

7、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8、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9、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的;

10、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招聘岗位:编外公证员助理

招聘人数:4人

岗位要求: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2、法律类专业(详见《江苏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吃苦耐劳,能适应公证员助理工作,并协助公证员办理各类公证事项及外出调查核实工作。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招聘发布

招聘简章在栖霞区人民政府网站(www.njqxq.gov.cn)、“南京栖霞人社”、“栖霞视点”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阶段

1、现场报名

应聘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法律执业资格证书、有法律工作经历的请提交工作证明(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或社保缴费证明等)以及本人1寸免冠近照两张前往报名地点,并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

报名地址:南京市栖霞公证处办公室(栖霞区尧佳路广电大楼二楼);现场报名时间:2018年8月20日起至9月20日的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法定节假日期间不接受现场报名。联系电话: 85321926;联系人:王丽芬。

2、邮箱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8月20日至9月20日

报名程序:应聘者填写报名表(见附件)、个人简历,并将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法律执业资格证书、有法律工作经历的请提交工作证明(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或社保缴费证明等),将上述材料的扫描/拍照件及本人1寸电子照片打包发送至邮箱:2762639936@qq.com,文件名请注明:招聘公证员助理+姓名。

(三)资格审查

应聘者须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时间: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资格审查须携带材料:需携带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法律执业资格证书、(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以及本人1寸免冠近照两张。有法律工作经验的,须提交工作证明原件。

(四)面试

(1)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以岗位职责、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为基础,考察应试人员的法律职业道德、执业技能、语言沟通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等。

(2)面试总分100分,设置合格线6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无体检资格。

(3)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4)面试成绩不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在“栖霞普法”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五)确定入围名单

面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考评小组按面试成绩择优确定入围名单。入围名单在“栖霞普法”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六)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若被通知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人员。

(七)考察(政审)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

(八)聘用

对体检无异常并通过考察(政审)的人员,决定正式聘用。拟聘用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岗,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岗或放弃,则按面试成绩优劣确定替补人员,替补人员需通过体检及考察(政审)后方可聘用。

三、劳动关系与薪酬待遇

对体检、考察(政审)合格人员,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决定正式聘用,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本次招聘的公证员助理列入栖霞公证处公证员培养计划,享有公证员助理岗位待遇,根据工作表现和实绩,经考察符合公证员申报条件的,可申报公证员执业资格。

四、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在栖霞区司法局的全程监督下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监督电话:85570423

原标题:南京市栖霞公证处2018年公开招聘公证员助理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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