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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盐城市滨海县第三批招聘教师公告 8.16
【 日期:2018/8/16 | 浏览次数:2679 】
2018年盐城市滨海县第三批招聘教师公告已公布,公开招聘教师77名,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8月24日(截止24日下午6:00)。
  滨海县2018年第三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滨海县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安排,决定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实施第三次公开招聘。经市人社局核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名额77名,具体计划及岗位见《滨海县2018年第三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招聘中小学教师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报考学前教育教师应为2018届滨海县免费幼儿师范男生。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者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持有《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所学专业不限)。
  6.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7.具体报考职位的要求和资格条件见《滨海县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附件2)。
  8.滨海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和2018年参加滨海县教师招聘已签约报到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资格初审、缴费、打印准考证等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网址:http://jszk.bhjsfz.cn。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8月24日(截止24日下午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8月16日至25日;
  缴费时间:2018年8月16日至25日(截止25日下午6:00);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8年8月27日。
  2.报名须知
  ①应聘人员根据报名资格条件,对照职位表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按网上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
  ②应聘人员所填信息应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证明材料等保持一致,确保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因考生填报错误信息产生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③滨海县教育局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可上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进行缴费,请按报名系统缴费提示通过网上银行或银行柜台缴费,笔试费用每人100元,缴费时请一定要在缴费单备注栏注明报考考生姓名及报考学科
  ④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⑤学前教育岗位面向2018届滨海县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定向招聘。其他各招聘职位设1:2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由滨海县教育局通知改报其它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
  ⑥资格初审和缴费审核均通过的应聘人员,请按规定时间在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⑦考生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要求和面试成绩、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名单及时间地点要求、选岗签约时间地点及要求、拟聘用人员名单以及岗位计划调整及递补情况等均在网上报名系统适时公布,请及时登录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二)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8年8月29日上午,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笔试内容主要为报考学科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
  (三)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各职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达不到上述面试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应携带相关材料在2018年8月30日到滨海县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如有主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2.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①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复审时本人不能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按上述要求代为现场资格复审。
  4.资格复审合格者缴纳面试费100元。
  (四)面试
  面试时间为2018年9月1日,面试具体报到时间、地点和要求在公布面试人员名单时一并发布,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
  面试主要考核报考者的教育教学水平、语言表达、专业特长等综合素质,采用上微型课方式,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以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累计总分,按照各职位招聘计划,在笔试面试成绩均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出现末位总分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如面试、笔试成绩均相同,再按学历层次从高到低确定,仍相同的,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在公布入围人员名单时一并发布,体检、考察分别参照《江苏省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江苏省考录公务员考察要求执行。
  (六)选岗签约
  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组织入围人员按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岗,并办理签约手续,由滨海县教育局与拟聘用人员签定《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就业补充协议书》。选岗签约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选岗签约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应聘资格。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个人明确放弃或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等情形的,在笔试和面试均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同分取舍办法和相关程序同前),选岗结束后不再递补。
  (七)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和实际选岗签约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滨海县政府网(http://www.binhai.gov.cn)公示七个工作日。
  (八)聘用
  所有拟聘用人员的个人档案须于2018年9月15日前寄送到滨海县教育局档案室(邮编:224500)。2018年9月15日凭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到滨海县教育局人事科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证件不全、手续不完备、档案未转入、提供虚假证件材料或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已经在机关事业单位就业入编的人员须在2018年9月15日前办理好辞职(辞聘)和档案关系接转等手续,并将相关材料转交滨海县教育局人事科,否则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均列入滨海县中小学(幼儿园)事业编制,根据国家和滨海县相关政策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待遇,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
  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或岗前培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须在滨海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三年,服务期内不办理调动手续,签订协议后放弃聘用或在服务期内申请办理辞聘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招聘工作监督
  滨海县纪委第九派驻纪检组负责对招聘教师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15~80866009。
  五、招聘工作咨询
  滨海县招聘教师工作咨询电话为:县教育局人事科0515~84222407;县人才中心0515~89196060。
  本次招聘相关政策由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滨海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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