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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淮安市洪泽区第二批招聘教师公告 8.29
【 日期:2018/8/29 | 浏览次数:2560 】
2018年淮安市洪泽区第二批招聘教师公告已公布,公开招聘教师16名,报名时间:2018年9月5日-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报名地点:淮安市洪泽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洪泽区东风路16号)。
  2018年淮安市洪泽区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适应我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充实教师人才队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并报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6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18年淮安市洪泽区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一)。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5日至2000年9月7日期间出生),岗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详见《岗位表》)。
  3.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含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9月7日18:00)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4.应聘人员在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或者更高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其中专业条件按类设置的,按《2018年淮安市洪泽区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见附件二)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被《目录》收入的,须经区教育局根据岗位实际提出初步审核意见并报淮安市洪泽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研究认定,如认定该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类别”在《目录》中所列专业相近或相似的,即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5.招聘岗位对教师资格证有要求的,应聘人员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的有关要求,其学科须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与本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本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与本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方可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8年9月5日—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
  淮安市洪泽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洪泽区东风路16号),咨询电话:0517-87230383。
  3.报名要求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登陆淮安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rsj.huaian.gov.cn/)或淮安市洪泽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hongze.gov.cn/),下载并填写《2018年淮安市洪泽区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三)。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18年淮安市洪泽区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1份(用A4纸正反打印,除手写签名外,其他内容均须打印);
  (2)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岗位表中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
  (7)近期同底免冠二寸证件照3张;
  (8)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国外留学人员或者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需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除提供委托人报名材料外,须同时提供委托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
  由淮安市洪泽区教育局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缴纳笔试费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方视为报名成功,并当场领取《准考证》。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不能按时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不予报名。
  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未达到《岗位表》规定开考比例倍数的岗位,按比例核减相应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间为2018年9月10日上午8:30-11:30,逾期未改报的视为放弃。
  (二)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公共理论和学科专业知识。公共理论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规、课程改革等内容。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公共理论30分,专业知识70分),笔试成绩50分及以上为合格。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高中语文(岗位代码001)、汽车运用与维修(岗位代码003)教师岗位报名成功人数不足岗位实际招聘人数6倍(含)的,免除笔试环节。
  2.笔试时间:2018年9月15日(周六)上午8:30-10:30(其中:语文教师岗位8:30-11:00)。
  3.笔试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到达考场参加笔试,应聘人员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应聘人员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洪泽区政府网公布。
  (三)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在应聘同岗位(乡镇公办幼儿园岗位除外)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确定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若进入拟参加面试范围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免笔试岗位,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成功人员直接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
  明确表示放弃的拟参加面试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拟面试范围人选)。
  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洪泽区政府网公布,公布后不再递补。
  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范围内的以及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形式:面试采用专业化面试方式。
  高中信息技术(岗位代码002)、汽车运用与维修(岗位代码003)、乡镇公办幼儿园(岗位代码007~009)教师岗位面试采用专业化说课和技能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其他教师岗位面试采用专业化说课的方式。
  技能考核内容在面试前另行通知。
  3、面试顺序:应聘人员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4、面试成绩:专业化说课和技能考核总分均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5、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总成绩折算和公布:
  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报考高中信息技术(岗位代码002)、汽车运用与维修(岗位代码003)、乡镇公办幼儿园(岗位代码007~009)教师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化说课成绩×30%+技能考核成绩×40%;报考其他教师岗位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化说课成绩×50%。总成绩在洪泽区政府网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在应聘同岗位面试(及技能考核)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有技能考核的岗位取技能考核成绩高者〉,组织答辩,取答辩成绩高者。下同)。
  下列人员须在体检前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应材料:①在职人员的须在规定时间内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编人员须同时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四);②待业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档案托管证明(见附件五);③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体检工作由淮安市洪泽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及苏教人〔2010〕14号文件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由淮安市洪泽区教育局组织考察。考察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和《2018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执行。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因体检、考察等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及技能考核)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洪泽区政府网等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的或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应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及技能考核)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聘用与相关待遇
  应聘岗位代码为001、004-006、007-009岗位的,由淮安市洪泽区教育局组织,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拟聘用人员依次进行自主选岗。
  聘用审批备案后,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自主约定服务年限等事项,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材料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按所报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洪泽区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信息公开与咨询
  (一)应聘人员对报考岗位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需要咨询时,请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淮安市洪泽区教育局:0517-87230383
  报名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二)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可登录以下网站查询: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uaian.gov.cn/)
  洪泽区政府网(http://www.hongze.gov.cn/)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淮安市洪泽区纪委、监察局:0517—87229902
  淮安市洪泽区委组织部:0517-87211370
  淮安市洪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7211901
  本公告由淮安市洪泽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七、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管理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淮安市洪泽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电话: 400-025-7037,0510-81080696  地址:无锡市梁溪区人民中路118号金鼎广场19层C座(三阳广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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