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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部分事业单位2018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日期:2018/11/21 | 浏览次数:2738 】

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经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如皋市人社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以下简称南通市人社局),如皋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7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至35周岁;其中硕士研究生或中级、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

3.有较强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4.身体健康;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 须知事项

1.应届毕业生是指2018年毕业尚未就业和2019年8月31日之前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2.招聘岗位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18年11月前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

(三)不得报考情形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4.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5.国家和省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如皋市部分事业单位2018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在南通市人社局网(http://www.rsj.nantong.gov.cn)、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www.rugao.gov.cn/rgsrmzf/tzgg/tzgg.html)公告。

报名办法

(一)报名程序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审核和缴费确认,均通过报名系统进行。

1.报名网址。如皋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rgrsks.rugao.gov.cn)

2.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8年11月26日09:00~11月30日16:00。

3.资格初审。资格审核时间为2018年11月26日09:00~12月1日16:00。

资格审核负责单位为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依据应聘人员通过报名系统提交的报名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核负责单位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并要求应聘人员完善补充,也可要求应聘人员提交有关佐证材料。报名时间截止后或资格审核通过后,均不得更改报名信息。资格审核通过的,资格审核负责单位应及时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资料,供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复审确认时核对。

4.信息查询。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从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核。

资格未审核或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5.缴费。缴费时间为2018年11月26日09:00~12月2日16:00。

资格审核通过后应聘人员须通过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用 100 元/人参加考试。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视为报名未成功。

6.招聘岗位变更事宜。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与相应岗位招聘人数达3︰1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社局网、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公告。

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改报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名时间:2018年 12月6日14︰00~17︰00。

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通过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成功人员,请于2018年12月 10日09:00至12月12日12:00登录如皋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并按应聘岗位打印准考证(01岗位《面试通知书》、02岗位《实际操作技能测试通知书》,03-62岗位《笔试准考证》)。逾期责任自负。打印中如遇有问题,请与如皋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513-87650432。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所填信息应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保持一致),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合法、准确、有效。

2.应聘人员照片上传应为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100KB)。

3.应聘人员本次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一致。

4.应聘人员网上填报信息与真实情况不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等,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被取消资格的应聘人员,可以向作出决定的部门进行陈述、申辩。

5.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考试办法

由如皋市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委托如皋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实施。考试方式有笔试、面试、实际操作技能测试三种形式。笔试为闭卷考试,全程封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综合知识测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人文等综合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基本能力测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阅读理解能力、判断推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写作),以及履行岗位职责的必备能力等素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统一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如皋市人社局研究确定各类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成绩满分分别为100分,均60分为合格线,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现场工作人员书面通知考生。各岗位的考试程序如下:

(一)岗位(代码01)先面试后笔试。面试参加对象为网上资格审查合格且报名成功人员。面试分为播音主持和试镜,满分分别为100分,均60分为合格线,面试总成绩按播音主持成绩占40%+试镜成绩占60%计算。播音主持合格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10倍进入试镜(末位同分的一同进入),不足10倍的,按实确定。试镜内容为播音主持演示,试镜合格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6倍进入笔试(末位同分的一同进入),不足6倍的,按实确定。

(二)岗位(代码02)先实际操作技能测试后笔试再面试。实际操作技能测试对象为网上资格审查合格且报名成功人员;实际操作内容为摄像采编。实际操作合格人员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6倍进入笔试(末位同分的一同进入),不足6倍的,按实确定。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3倍进入面试(末位同分的一同进入),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

(三)岗位(代码03-62)按照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合格人员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3倍进入面试(末位同分的一同进入),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

五、资格复审

为确认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岗位(代码01)在笔试前、岗位(代码02-61)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由招聘主管部门会同如皋市人社局负责资格复审。

(一)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交资格复审负责单位进行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岗位(代码0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岗位(代码02-62)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缴纳考试费100元/人。未缴纳考试费及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地点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公布成绩时一并公告,并通过手机群发信息告知。

(二)应携带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各一份。

(三)资格复审递补。在资格复审过程中如因应聘人员网上填报信息与真实情况不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自动放弃等原因导致缺额的,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01岗面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六、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考试证。参加考试人员携带考试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至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七、成绩公布及计算方式

(一)面试、笔试、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成绩以及进入下一程序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公告。

(二)总成绩

1.岗位(代码01)按面试成绩70%+笔试成绩30%计算总成绩。

2.岗位(代码02)按实际操作4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计算总成绩。

3.岗位(代码03-62)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

八、体检、考察、拟聘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由如皋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体检人员确定。在面试(01岗位为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岗位代码01、03-62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以加试成绩高者在前;岗位代码02以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成绩均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再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以加试成绩高者在前)。体检人员名单,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公告。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

组织考察时应当成立考察组,每个考察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能力水平等。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如实写出书面考察报告,提出考察意见。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应当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

(三)拟聘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成为招聘岗位的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社局网、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聘用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届毕业生由招聘单位在2019年8月31前办结聘用手续,其余人员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拟聘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处理。逾期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考试期间考生因为个人通讯不畅,不及时查看网上公告、手机信息等原因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递补

在体检、考察、拟聘公示和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1.自动放弃的;

2.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3.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4.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5.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九、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举报电话: 0513-87658033(如皋市纪委监察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

十、本公告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13-87650716(如皋市人社局);

考务咨询电话: 0513-87650432(如皋市人事考试中心)。

附件:《如皋市部分事业单位2018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19日


如皋市部分事业单位2018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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