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第43号令)精神,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学生专职辅导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布如下:
一、公开招聘人数
10人
二、公开招聘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本校2019届优秀本科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和学校的稳定,具有良好的政治理论素养和道德品质;
2.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责任感,德才兼备,乐于奉献,具有吃苦耐劳和团队合作精神,潜心教书育人,服从组织分配;
3.熟悉大学生的思想和心理特征,掌握大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的一般规律、方法和基本知识,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熟练掌握各类信息化办公技术和方法;
4.具有健康的体魄和健全的个性心理素质,普通话标准;
5.担任过学生干部;
6.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7.北海校区重点建设专业以及思政、心理学专业,或具有文体特长者优先考虑。
三、人员性质及待遇
以人事代理形式录用;面试合格后,待遇面议。
四、招聘程序
由北海校区辅导员选聘小组负责辅导员的招聘工作。本次招聘工作分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公示及聘用等步骤。
(一)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3月20日。
报名方式:将应聘材料的电子版和扫描件发送电子邮件到以下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按“姓名+应聘辅导员+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填写,例如:“张三+应聘辅导员+硕士研究生+通信工程专业+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联系方式:
肖老师 电话:0779-2285016
邮 箱:zy_rlzyb@126.com
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辅导员招聘报名登记表》一份(见附件,可下载打印);
2.个人简历(另附近期生活照1张),毕业生推荐表一份;
3.身份证;
4.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研究生需提供本科阶段毕业证、学位证);
5.大学或研究生期间担任学生干部证明材料;
6.其他能体现符合应聘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暂只需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待笔试时再携带原件进行审验。应聘材料应如实提供,表格内容须按要求填写,填写与实际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材料复印件(扫描件)提交后不退还。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北海校区辅导员选聘小组根据应聘者的情况,按照岗位要求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将于3月26日在北海校区校园网(http://gdbh.guet.edu.cn/a/rencaizhaopin/)上公布,经审查合格的应聘者可以参加笔试。
(三)笔试及心理测试
笔试内容主要包括:
1.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3.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4.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5.心理、性格等特征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作为参考指标)。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考试时间为2个小时,其中心理测试为20分钟。考试结束后统一安排人员阅卷评分,笔试分数采取百分制。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原则上按招聘岗位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四)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举止仪表、心理素质等,满分为100分。由北海校区辅导员选聘小组,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德、能、勤、绩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考核。
(五)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原则上按招聘岗位1:2比例入围确定考核对象,进行考察。
(六)公示与聘用
北海校区辅导员选聘小组根据应聘者的综合考核情况,从被考核人选中拟聘人选报学校审定后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聘用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入选者若经公示或体检不合格,则从入围的其他人选中依次递补。
以上公告内容解释权归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北海校区人力资源部。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北海校区人力资源部
2019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