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海关驻吴中办事处协管员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职业介绍所受苏州海关驻吴中办事处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管工作人员6名。本次招聘岗位采用劳务派遣形式,由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职业介绍所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相关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18日以后出生),苏州市户籍。
4、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往届生提供学历证书,2019年应届生可凭就业推荐表进行报名)。
三、应聘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通过现场报名:应聘者本人请于2019年6月18日9:00-11:00携带报名登记表、毕业证书、相关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寸照片2张,前往吴中区塔韵路178号人力资源市场B06-B07摊位进行现场报名。应聘材料由招聘单位统一保管,恕不退回。每位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四、资格审核
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五、考试及录用程序
1、考试。根据报名情况组织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成绩在吴中区东吴人才热线(http://www.dwrc.cn)公布。
2、体检。本次招聘实行一次性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政审。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资格审查。
4、因考生体检、资格审查不合格以及因考生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由单位作出是否递补决定,递补顺序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替补。
5、公示。拟录用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6、拟录用人员名单经张榜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六、本简章由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职业介绍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66088101、66088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