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顺利完成各征收项目的征收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房屋征收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房屋征收一线工作人员1名(岗位代码01);
2、办公文员1名(岗位代码02),熟练办公自动化操作。
二、招聘要求
1、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失信记录;
2、能够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吃苦耐劳,并胜任不定时加班等工作需要;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无残疾,无口吃,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和不良嗜好;
4、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条件
1、性别不限,年龄25-50周岁,有一定工作经验;
2、文化程度: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或退役军人优先聘用。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资格初审、考试、体检、公示、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宿豫区政府网信息公开栏(http://www.suyu.gov.cn/)等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24日至2019年6月28日;
2、报名方式及地点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珠江路1069号盛世家园小区2#206室,宿豫区征收办;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
(三)资格初审
由宿豫区征收办根据报考人员信息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
(四)考试
每个岗位报名人数如低于30人,则不进行笔试,直接组织面试;否则,先组织笔试,笔试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主要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等内容。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设最低分数线50分,低于该分数线的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轮的资格。
笔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若需要笔试环节的,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语言表达、沟通协调、综合分析能力,以及应聘者的工作责任感、进取心、接待礼仪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时,对于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即面试总分的60%)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结束后,若有笔试环节,则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
(五)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高低,按照招聘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工作由区征收办共同组织,体检标准参照相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后须提交本人个人信用报告。
(六)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宿豫区政府网(http://www.suyu.gov.cn/)上公示5天。
在体检、公示、聘用审批阶段,因各种原因(如体检结果不合格,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体检、聘用资格,或主动放弃体检、聘用资格等)出现缺额的,按照其他未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聘用审批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签约劳动合同,聘期2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若试用期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后办理相应社会保险,聘期满考核优秀者可续聘。
工资待遇实行劳务派遣薪酬体系标准支付,基本工资1800元以上。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处理,否则不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本简章由宿豫区征收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4463781(宿豫区征收办)
监督举报电话:84465207(区纪委派驻第四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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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豫区征收办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