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园幼教事业发展规划需要,经堰桥街道办事处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的幼儿园教师2名。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敬业和团队合作精神。热爱幼教事业,身心健康,品行优良,有
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及良好的沟通能力。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专业,普通话二级甲等,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并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二、招聘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6月27日止。
(2)报名地址和电话:
地址:无锡市堰桥中心幼儿园行政楼三楼园长室(惠山区堰桥街道堰文路988号,堰新苑四期东大门对面)
咨询电话:0510—83742492 鲍老师
(3)报名须知:
①应届毕业生:凭身份证、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报名;
②在职教师和往届师范毕业生:凭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
等级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报名;
③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本人报名时当场填写),带好本人近期一寸照片。
④个人自荐材料和其他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
2、面试:(总分100分,时间另行通知)
(1)弹唱(20分)(乐器限钢琴,自弹自唱)
(2)舞蹈(20分)(自备,时间控制在3分钟左右)
(3) 命题绘画(20分):按照规定主题自创绘画作品一幅,绘画工具自带,绘画纸张统一发放(4K铅画纸),考核时间60分钟。
(4)教育教学(40分)
①活动设计:现场命题,根据要求完成教案设计。(60分钟)
②试讲:就自己设计的活动进行10-15分钟试讲(试讲时先讲清楚活动名称、年龄段、活动目标,然后进行模拟上课,过程流畅、思路清晰、能体现师幼互动。)。
3、体检、录用
面试总分前2名进入体检(由无锡市堰桥中心幼儿园统一组织进行)。体检参照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02〕59号)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经考察政审合格,择优录取2名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三、聘用及待遇:
1、在规定时间内到无锡市堰桥中心幼儿园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办理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与本园签订劳动合同,待遇参照本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按规定缴纳相关社会保障费用。
2、新聘用人员均实行为期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并且考核合格的,则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自主择业。
四、纪律与监督
1、应聘者提供材料需真实有效,对违反考核纪律或涉及伪造、变造证件、
证明材料、印章的应聘者,一律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核在街道教育办公室、组织办公室监督并全程参与下进行。
五、本公告由无锡市堰桥中心幼儿园负责解释。
无锡市堰桥中心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