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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无锡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 日期:2019/6/21 | 浏览次数:2363 】
 无锡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因公安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8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条件及要求
  (一)招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保守工作秘密;
  3、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男性身高165厘米(含)以上,女性身高156厘米(含)以上;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要求,具体资格条件及要求详见《无锡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2017年12月)》(附后);
  5、报考者应为本市常住人口,室外协管、查报站协管员、船艇驾驶、船艇轮机岗位可放宽至持有《江苏省居住证》在本市具有稳定合法住所居住满半年的外来人员。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及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因违法违纪曾受过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受到警告以上治安行政处罚的;
  3、有赌博、吸食毒品、卖淫、嫖娼、参加邪教组织等不良行为被公安机关查实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或犯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处刑罚的;
  5、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或者与公安机关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与原用工单位无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8、具有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
  二、报名程序和方法
  (一)本次考试报名一律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请考生于即日起至12月14日(每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携带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户口簿、身份证、居住证、学历证书、报考条件中要求的相关从业资格、技术等级证书等集中到梁溪区广瑞路2号无锡市公佳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所有限公司102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享受具有相关工作经历而放宽招录条件的,还需要提供相关工作经历材料。
  (二)考生报名时,须按照本简章公布的招考岗位、报考条件和要求,如实填写《无锡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报名信息登记表》。招考单位对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具有不宜录用情形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三)报名所需的证件及资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证件、资料不全或未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如期到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大专及以上学历须进行网上学历验证,考生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点击“本人查询”模块后注册并查询,将查询结果页面打印后交验。
  三、考试与录用
  (一)笔试
  报考信息录入查询、情况信息采编、出入境信息采集岗位的考生需参加笔试,笔试采取书面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技能测试
  报考110接线、信息录入查询、视频监控、情况信息采编、出入境信息采集岗位的考生需参加计算机技能测试;报考船艇驾驶、船艇轮机、大客车驾驶、影视制作、护士岗位的考生需参加专业技能测试;报考特勤岗位的考生需参加体能测试。
  (三)面试
  参加笔试的考生计算机测试合格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参加技能、体能测试的考生合格后,根据测试情况,按录用人数1:3的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选;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直接参加面试。
  (四)体检
  各招考岗位的体检人员分别根据该岗位报考人员笔试、计算机测试、技能测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按录用人数1:1的比例,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照前述规定依次递补。体检标准除符合本简章中报考条件的相关规定外,其他标准参照人社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
  (五)政审
  体检合格者参加政审。
  (六)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政审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本简章公布范围内公示。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初步确定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初步确定聘用的根据岗位需要,按实际居住地就近安排原则确定工作岗位。同时,由劳务派遣单位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并派遣到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工作。试用期按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执行。警务辅助人员在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
  四、薪酬待遇
  公安警务辅助人员的薪酬待遇由市政府财政保障并享受“五险一金”,工作第一年年收入视不同岗位约5.3-6.6万元左右(包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今后根据技能评级晋升办法进行调整。
  五、注意事项
  (一)本简章(包括附件)所述年龄均以2017年12月31日计算。
  (二)报考者应保持通信畅通,以便接收通知,无法联系或不按要求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录用后至法定退休年龄不能达到法定享受退休金个人社保应缴纳年限的,应当由其本人在达到退休年龄后自行缴纳剩余个人社保金。
  报名电话:0510-85014677。
  无锡市公佳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所有限公司
  无    锡    市    公   安    局
电话: 400-025-7037,0510-81080696  地址:无锡市梁溪区人民中路118号金鼎广场19层C座(三阳广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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