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山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公告
为满足单位发展对专业人才的需求,无锡市锡山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财务专员:2名。
岗位职责:从事施工企业财务及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未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和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应聘岗位,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2、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3、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
4、具有无锡市本地户籍(江阴、宜兴除外)
5、学历及专业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财务、经济类专业。
6、工作经验要求:相关工作经验1年及以上。
三、招聘流程
1、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投递简历的方式进行。需要提供报名材料:《报名表》(附件1);户口簿、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其他佐证材料。
邮件主题及文件命名格式为:应聘岗位+姓名,递交报名资料时须确保资料齐全,报名表填表不规范或报名材料缺失将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
简历投递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9月23日(逾期不可补报)
简历投递邮箱:1637732447@qq.com
报名咨询电话:0510-88200052
2、资格初审
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人岗相适度测评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与面试
拟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报名表及投递材料的原件至现场进行资料原件审核。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4、体检
按照成绩,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通知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工作人员体检标准执行。
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
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体检、政审合格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无异议者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为弃权。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弃权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人员待遇及管理
1、用工方式采用劳务派遣的形式,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聘用人员薪酬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0-88217956。
本公告由无锡市锡山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无锡市锡山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