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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苏州市昆山花桥经济开发区专职网格员(派出所协管员)招聘简章(招聘81人)
【 日期:2019/10/23 | 浏览次数:2537 】
 2019年苏州市昆山花桥经济开发区专职网格员(派出所协管员)招聘简章已公布,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派出所协管员)81名,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5日、10月26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报名地点:花桥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所一楼大厅(花桥镇花园路1号)。
 
  花桥经济开发区专职网格员(派出所协管员)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派出所协管员)8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报考对象和相关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3. 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报考人员限昆山户籍,男女不限,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至40周岁及以下(即1978年10月25日至2000年10月25日之间出生人员)。
 
  4.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高校生;(3)曾被原单位开除的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纪律行为人员;(5)存在违法违纪情况的人员;(6)在职治安辅助人员或参加过治安辅助工作2年内辞职、辞退人员;(7)有其他不良情况或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其他条件
 
  详见附件1:《花桥经济开发区专职网格员(派出所协管员)招聘职位一览表》
 
  三、报名办法和程序
 
  1.报名方法:现场报名。
 
  2.报名时,报名者视所报岗位要求携带以下材料:《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有则提供)和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证明、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应聘岗位所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等资格须于2019年10月25日前取得。
 
  现场确认时需报名者本人前往,如本人确有困难不能到现场确认的,可委托家长或亲友代为报名。相关材料和证书(件)须符合本《简章》的规定要求,代报人需提供报名委托书(见附件3),被委托人另须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证件、证明均需交验原件,提供复印件,并且报名当天提供,过期无效。
 
  3.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5日、10月26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
 
  (2)报名地点:花桥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所一楼大厅(花桥镇花园路1号),咨询电话:0512-57698257。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应聘条件如实填报,经资格审查后,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时请将相关证书复印件交予报名处。
 
  四、考试
 
  1. 体能测试:
 
  (1)项目:①男性,1000米跑步;②女性,800米跑步;
 
  (2)体能测试成绩合格者进入面试。
 
  2. 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60分为合格分数线)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成绩相同的,安排加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 加分项:
 
  中共党员(须提供基层党组织证明)、退伍军人(须提供退伍证)、大专及以上学历每项可加1分。报名时被民政部门认定为低保户、低保边缘户的(限花桥籍),可加2分。以上均须在报名时提供相关证明或文件。
 
  五、体检
 
  实行统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政审(考察)
 
  用人单位对通过体检人员按照人事录用程序进行政审(考察)。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职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
 
  七、录用和报到手续
 
  录用人员实行统一分配,如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取消录用资格。录用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劳动(人事)争议事项,由本人自行协商解决。
 
  因考生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以及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录用人员在职期间薪酬待遇参照昆山市级机关原公益性岗位人员待遇执行(含区级财政考核)。
 
  八、纪律与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相关考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录。招录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招考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12-57608461、0512-57608483。
 
  招聘简章、考试相关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均在中国昆山网公示公告栏进行公示(http://www.ks.gov.cn/)。
 
 
 
  附件3:报名委托书.doc
 
  江苏昆山花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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