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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检察辅助人员公告
【 日期:2016/6/16 | 浏览次数:2475 】
2016年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检察辅助人员公告已发布,中员教育获悉,报名时间:2016年6月20日--6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报名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富誉路5号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五楼检务公开大厅(五楼电梯右侧)。详情如下:
  2016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检察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检察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5人,具体职位见《2016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检察辅助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本次招聘文化知识及专业技能测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不足时按比例削减计划。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具有本市户籍;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1日以后出生);
  7、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专业条件系指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专业条件按“类”设置执行《淮安市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6);
  8、以下人员不得应聘:(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2)曾被用工单位辞退开除的;(3)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的;(4)与用工单位存在劳动争议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并贴上照片。报名时须携带填好的报名表1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和应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免冠彩照3张。
  报名时间:2016年6月20日--6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富誉路5号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五楼检务公开大厅(五楼电梯右侧)。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于2016年6月24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时间、地点参加文化知识考试及专业技能测试。
  (二)文化知识考试及专业技能测试
  文化知识考试及专业技能测试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文化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测试考试时间各为90分钟。考试期间全程封闭,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1、聘用制书记员:文化知识考试成绩占6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计算机技能)占40%;
  2、聘用制技术人员:文化知识考试成绩占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计算机专业技能和网络信息技术)占60%。
  本次考试和测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
  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文化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在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公布。
  (三)面试
  按照文化知识考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计划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文化知识考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之和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合成总成绩,并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人选组织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招录公务员的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如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5天后,报开发区公开招聘检察辅助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待遇与管理
  1、待遇:按照开发区相关工资标准执行,按有关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2、聘用管理:被聘用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管理,与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派遣到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工作。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
  1、报名咨询电话:0517-80833900,83600159。
  2、本简章由开发区公开招聘检察辅助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公开招聘检察辅助人员领导小组
  201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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