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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扬州市江都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复审通知
【 日期:2020/7/21 | 浏览次数:2365 】

根据《2020年5月扬州市江都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要求,对2020年5月扬州市江都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7月23日-7月27日(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30,周末除外)。

地点:扬州市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配置科(江都区浦江路85号北楼513室)。

二、资格复审考生应提供的材料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报到证;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需提供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2.2018年及2019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以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未签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档案托管单位证明及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3.其他报名者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及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4.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如学位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工作经历等),还需提供对应资质材料。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应提供教育部学信网学历认证的材料。

5.在职人员、2020年毕业的定向生和委培生、外省生源的师范类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学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前述同意报考材料提供确有困难的,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其中事业单位试用期人员必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提交。如在上述规定的时限内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6.报考大学生村官岗位的考生另需提供区委组织部门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以及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相一致的1寸彩照1张。考生逾期不参加报考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除上述材料外,请考生下载打印《2020年扬州市江都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个人承诺书》(附件2,一式一份)并如实填写。

2020年7月27日下午17:30前未提供齐全复审材料者,视为自愿放弃。

经复审,如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相关证明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直至面试名单公布。

三、疫情防控要求

因疫情防控需要,需考生本人到现场错时进行资格复审,在到达资格复审地点门口时请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提供“苏康码”并配合体温检测。“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进入复审区域进行资格复审。其中来自北京市(非高、中风险地区)和湖北省的考生还应出示有效的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自武汉地区和北京市(高、中风险地区)的考生,还需主动提供有效的7天内当地或扬州市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新冠病毒血清抗体lgM和lgG检测报告。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如确因有事无法到现场复审的,应提前写好委托书,受托人除带好考生所有材料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外,还需提供本人“苏康码”绿码并配合体温检测。

附件1:2020扬州市江都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人选报考资格复审名单.xls

附件2:2020年扬州市江都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个人承诺书.doc

附件3:个人委托书格式.doc

注意:面试时间初定为2020年8月中旬左右,具体的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另行通知。请相关考生保持网上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

中共扬州市江都区委组织部

扬州市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21日

原标题:关于2020年5月扬州市江都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复审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jiangdu.gov.cn/zgjd/gsgg/202007/dfb7a1b3a64c474191b0ca55ccd90b9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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