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中员教育 江苏 站!
     您的位置:首页  >>  
2016淮安盱眙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 日期:2016/7/8 | 浏览次数:2352 】


Tag: 事业单位 淮安事业单位 盱眙县 2016-07-08    来源:中员公务员资讯网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淮安盱眙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中员公务员考试网获悉,报名时间:2016年7月18日—20日(上午08:30-11:30、下午15:00-17:30)。报名地点:盱眙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二楼会议室(盱眙县金源南路18号)。详情如下:
  2016年盱眙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公告
  为适应我县基层卫生事业单位发展需要,充实医疗卫生人才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并报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16年盱眙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含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的国外留学人员或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其中: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其他考生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7月20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国外留学人员或者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5、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或者更高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
  6、应聘人员须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岗位表》)。
  现役军人、非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在读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实行“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组织招聘考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2016年7月18日—20日(上午08:3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
  盱眙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二楼会议室(盱眙县金源南路18号),咨询电话:0517-88201028。
  3.报名要求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16年盱眙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
  (2)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已与相关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取得学历的国外留学人员或者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还要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4)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5)近期同底免冠二寸照片4张;
  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除提供委托人报名材料外,须同时提供委托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笔试费100元/人)确认,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方视为报名成功。
  报名结束后,实际缴费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重新补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16年7月21日上午08:30—11:30,逾期未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通过审核并缴费的应聘人员,到报名地点统一领取准考证,时间:2016年7月22日下午15:00-17:30。
  (二)笔试
  1.笔试内容:已缴费报名人员须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理论知识,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2.笔试时间: 2016年7月23日上午09:00—11:00。
  3.笔试具体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盱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xuyi.gov.cn/)、盱眙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http://wjw.xuyi.gov.cn/)网站上公布。
  (三)资格复审与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应聘同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面试)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若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进入面试。
  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范围内的以及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对拟参加面试人选资格进行复审。拟参加面试人选应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供符合应聘条件的相关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已与相关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等。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的、提供虚假信息、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或明确表示放弃的拟参加面试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拟面试人选范围);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xuyi.gov.cn/)、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http://wjw.xuyi.gov.cn/)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3.面试:面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组织,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的考生,领取面试通知时须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面试采用专业化面试方式,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四)体检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合成总成绩(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按应聘同岗位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下同)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xuyi.gov.cn/)、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http://wjw.xuyi.gov.cn/)公布。
  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组织。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和《2016年上半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执行。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性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shahrss.gov.cn/)、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xuyi.gov.cn/)、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http://wjw.xuyi.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而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如应聘人员与其他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做自动放弃处理。
  四、聘用及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或须聘后2年内取得相关执业资格的但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岗位执业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谋择业。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盱眙县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县纪委:0517-88288605;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委:0517-80910710;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纪委:0517—88202068;
  报名咨询电话:0517—88201028。
  本公告由盱眙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
  盱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盱眙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电话: 400-025-7037,0510-81080696  地址:无锡市梁溪区人民中路118号金鼎广场19层C座(三阳广场站)
版权所有:无锡中员未来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网络支持:中国无忧互联    备案号:苏ICP备19047934号-1
本网站内容(图片、文字)由本站所有,未经许可不能用于其它网站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