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无锡市滨湖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二)已发布,公务员考试网获悉,报名时间:2016年7月23日9:00至7月27日16:00。详情如下:
2016年无锡市滨湖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二)
为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教育事业的高位均衡可持续发展,根据《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各学校师资需求情况,经无锡市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无锡市滨湖区教育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教师2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身体条件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3、年龄18-35周岁(1981年1月1日-1998年1月1日),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在岗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6年1月1日后出生)。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和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5、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2016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大专、本科毕业生,其中大专学历限无锡生源(含江阴、宜兴)。
(2)2016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优秀本科毕业生。 (优秀毕业生是指在校期间具备以下任意两项条件者:①获得学校一等奖学金或国家级综合奖学金;②校级“三好生”; ③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④校级“优秀毕业生”。
(3)2016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位。
(4)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2015届获国(境)外硕士、博士学位的毕业生。
符合上述(1)(2)(3)(4)条件的,均需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5)现在岗幼儿园教师(滨湖区全额拨款事业性质教师除外):无锡市户籍,专科及以上学历(国家教育部门认可学历),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学前教育专业的报考人员需在教育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幼儿园任教满2年(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非学前教育专业的报考人员需在教育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幼儿园任教满3年 (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
(6)现在岗中小学教师(滨湖区全额拨款事业性质教师除外):无锡市户籍,本科及以上学历(国家教育部门认可学历),具有相应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人员需在教育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中小学任教满2年(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3)参加非法组织的;(4)其他不适宜担任教师职务的。
二、招录程序
(一)报名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考生可在报名24个小时后在同一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在笔试考场内进行。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16年7月23日9:00至7月27日16:00
2.报名网址:
无锡市滨湖区教育局(http://jsbk.bhjy.net/)。
3.资格审查时间:
2016年7月24日9:00至7月28日16:00
4.缴费确认时间和地点:
2016年8月1日8:00,无锡市太湖格致中学各考场内。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精神,报名资格条件审核通过者缴纳笔试费100元/人,进入面试环节的报考者另须交纳100元测试费。以下人员可减免考试费(笔试时提供原件及1份复印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凭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当地民政部门出具证明材料)。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对照公告中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区教育局在网上对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每人限报一岗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一代身份证”无效)。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3)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果出现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情况,将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岗位,补报名的时间为:2016年7月29日9:00—16:00。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网上及时公布。
6、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时间:2016年7月30日
7、报名咨询电话:(0510)81178595;联系人:王老师、周老师、刘老师。
(二)资格审查
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证件必须真实有效(详见《2016年滨湖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所需材料一览表》)。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范围、对象和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与聘用资格。获得国(境)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三)考试方式及内容
1、中小学教师岗位(岗位序号1-3)
考核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笔试,第二阶段为面试测试。
(1)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2016年8月1日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不再另行通知。详见无锡市滨湖教育信息网(http://www.bhjy.net),逾期不参加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
笔试合格线为50分,达不到50分的直接淘汰。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3(同分跟进)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测试的人员。
(2)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形式以说课和答辩为主,考核内容为课堂教学能力和综合能力。
所有应聘者按应聘学科、岗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指定的内容独立完成备课并进行说课和答辩。由专家组根据说课和答辩情况进行评分。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签字确认。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两阶段测试结束后,将第一阶段成绩和第二阶段成绩按40%∶60%的比例折算出总成绩,并对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学科需求数1∶1确定入围名单,进行公示。末位出现同分情况的,根据第二阶段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入围人员;如第二阶段成绩仍相同的,则进行加试,确定最终入围人员。
2、幼儿园教师岗位(岗位序号4)
考试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笔试,第二阶段为技能考试,第三阶段为面试。
(1)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2016年8月1日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不再另行通知。详见无锡市滨湖教育信息网(http://www.bhjy.net),逾期不参加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
笔试合格线为50分,达不到50分的直接淘汰。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3(同分跟进)的比例确定参加技能考试的人员。
(2)技能考试(满分100分)
技能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技能考试内容:美工(25分)、绘画(25分)、自弹自唱(25分)、舞蹈(25分)。
技能考试合格线为60分。按笔试成绩和技能考试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2(同分跟进)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3)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形式以说课和答辩为主,考核内容为课堂教学能力和综合能力。
所有应聘者按应聘学科、岗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指定的内容独立完成备课并进行说课和答辩。由专家组根据说课和答辩情况进行评分。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签字确认。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三个阶段测试结束后,将报考者的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成绩按30%∶30%∶40%的比例折算出总成绩,并对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需求数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末位出现同分,则取第三阶段成绩高的,若第三阶段测试成绩仍旧相同,则进行加试。
本次招聘新教师考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
(四)资格复审、体检与考察
所有考生由教育局在面试环节前进行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详见《2016年滨湖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所需材料一览表》)。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面试环节的在编教师需要提供原单位同意调动的证明,否则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自动顺延到下一位人员参加面试。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其中幼儿园教师还应参照原国家教委幼儿师范学校招生体检标准。体检医院由区教育局统一指定,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
(五)录取与聘用
考察合格后,滨湖区教育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新录用人员在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妥相关手续,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在2016年8月20日前未办理录取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
因下列情况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①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②办理录用手续时未取得毕业证书、师范类考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未取得学位证书;③拟录用人员明确表示放弃聘用的;④拟录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递补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25日。
新录用人员统一实行区管校用的管理模式,服从区教育局调配。应届毕业生见习期(初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见习期(初期)或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即办理定级或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人事关系转滨湖区人才服务中心。
三、招聘考务相关信息发布网址
教师招聘岗位、招聘条件、考试成绩、体检、公示等信息可通过滨湖教育信息网(http://www.bhjy.net)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滨湖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0-81178595;联系人:王老师、周老师、刘老师。
四、纪律与监督
教师公开招录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无锡市滨湖区监察局:0510—81178052
无锡市滨湖区教育局纪委:0510—81178611
无锡市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1178680
附件:
无锡市滨湖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