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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及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 日期:2016/7/21 | 浏览次数:2281 】


Tag: 事业单位 连云港事业单位 2016-07-20    来源:公务员资讯网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年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及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发布,公务员考试网获悉,报名时间和地点:2016年8月1日—8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开发区花果山大道601号新海连大厦西侧辅楼一楼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详情如下: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及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管委会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聘用制工作人员,具体公告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应聘岗位;
  (二)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在二十八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体岗位、人数及招聘条件等详见《开发区管委会及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相结合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 报名时间和地点:2016年8月1日—8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开发区花果山大道601号新海连大厦西侧辅楼一楼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3.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518-85882167;邮箱:lygkfqrcfw@163.com 。
  4. 报名材料: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各层次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和其它相关技术职务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吋免冠照片1张、《开发区管委会及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2),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还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和就业推荐表,或报到证。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网络报名须将以上资料打包,并以文件 “岗位+姓名”形式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并在考前核对相关证件的原件,审核通过人员方可参加考试。
  5. 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按要求通知参加考试。招聘职位数与应聘人员数一般不低于1∶3比例。
  6. 报名费: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提供相关证明,可免收报名费。
  (二)考试
  考试采取适岗评价、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 适岗评价
  适岗评价实行百分制,采取同一标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学习情况、工作经历、专业技术能力等与应聘岗位的匹配程度。适岗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确定笔试人员。
  2. 笔试
  笔试实行百分制,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掌握情况,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 面试
  面试实行百分制,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专业知识应用能力等综合素养。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适岗评价×10%+笔试×40%+面试×50%,总成绩若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
  (四)体检和考察
  1. 体检: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但保留不予替补权)。
  2. 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应当合格,不合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但保留不予替补权)。
  (五)公示
  根据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三、录用与管理
  (一)合同期和试用期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有关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继续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终止劳动关系。
  (二)日常管理及工资福利
  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和工资福利按照管委会有关规定执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为严肃考风考纪,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区监察局全程监督。在招聘过程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将严肃查处。公示期间,对拟招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区监察局、区人社局提出。监督投诉电话:0518-85882802。
  五、附则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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