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苏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中小学临时代课教师78名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6年7月29日—8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报名地点: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市场,笔试内容为教育相关理论知识、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等。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2016年公开招聘中小学临时代课教师简章
受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委托,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临时代课教师 78 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以上岗位工作地点均为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内中小学。
三、招聘条件
1、身心健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热爱教育事业。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1日以后出生)。
3、小学教师岗位:第一学历为师范类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为全日制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全日制师范类小教本科优先;
初中教师岗位:第一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学历,英语教师岗位具有英语六级以上水平。
语文、数学、英语、体育、美术、音乐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其它岗位教师资格证类别不限,同类优先。
4、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将严格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
1、报考人员需要提供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明(学历查询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n.cn)、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2)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2016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附件);
(3)本人近期2寸同底免冠彩照3张;
(4)报考初中英语教师岗位的还需提供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以上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2、报名时间:
2016年7月29日—8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3、报名地点: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市场(宿迁市发展大道万源商厦B104-2,原霸王举鼎西南角)。
报名电话:0527-84333305
4、报名费用:报考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收取报名考试费用100元/人。
(二)领取笔试准考证
报名结束后,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按照约定时间领取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6年8月6日—8日
领取地点: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市场(报名地点)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教育相关理论知识、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等。
笔试时间:2016年8月9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宿迁市实小黄河分校(考场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公示时间:2016年8月12日—14日
本次公开招聘中各环节的考试(含笔试、面试等所有考试),考生成绩不低于该项考试卷面总分5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计算、合成、公布。
笔试成绩公布方式:
宿迁人才招聘网(http://www.0527rc.com/)、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GKQRLZY)发布。
(四)面试(专业技能测试)
笔试结束过,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分报考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形式为说课+答辩,时间为15分钟。参加面试的考生按抽签顺序先后进入备课室,根据统一提供的教学内容和参考书进行备课,时间为60分钟。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音乐、体育、美术等专职教师须加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结束后即刻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测试内容为考生个人相关专业特长展示。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对于报考有专业技能测试岗位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
成绩公布方式:宿迁人才招聘网(http://www.0527rc.com/)、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GKQRLZY)发布。
(五) 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也相同的,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由委托单位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由委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合格人员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3天。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考察公示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中,报考小学岗位的教师由国开区政法与社会管理办公室根据各学校需求情况进行统一分配。
拟聘用人员与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公司与用人学校签订派遣协议后,由公司将所聘人员派遣到委托单位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合同期为1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经委托单位考核不合格的,公司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合同期满后,委托单位根据教学安排和考核结果,需要继续留用的,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续签聘用合同,继续派遣到委托单位工作。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五、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发放,月工资2800元,课时津贴和班主任津贴按在编教师同等待遇由学校统一发放。按规定参加相关社会保险。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经开区监察局:0527-88859575, 经开区组宣部:0527-88859912。
七、本简章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7-84333305
招聘相关工作进程请关注:国家级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http://www.sqkfq.com)、宿迁人才招聘网(http://www.0527rc.com/)、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GKQRLZY)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