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通海门市部分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事业人员预报名公告已发布,预报名时间:2016年8月3-4日(上午9:30 -11:00 下午2:00-5:00),地点:海门市卫计委人事科(海门市人民医院东隔壁),本次招聘为事业编制人员,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6年南通海门市部分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事业人员预报名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我市乡镇卫生服务机构人员队伍结构,提升服务水平,我市部分乡镇卫生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事业编制人员,现将预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9月至1998年9月期间出生);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资格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里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事项
1、拟招聘单位:悦来镇卫生院、临江镇卫生院、余东镇卫生院、四甲镇卫生院、正余镇卫生院、包场镇卫生院、海永镇卫生院。
2、拟招聘专业: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医学影像。
3、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不限全日制)学历;应届、往届不限。
三、预报名程序
1.预报名。
时间:2016年8月3-4日(上午9:30 -11:00 下午2:00-5:00);
地点:海门市卫计委人事科(海门市人民医院东隔壁);
预报名时携带材料:(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3)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助理)医师证书或复印件;(4)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或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5)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4张;(6)其它相关材料; 第(3)(4)材料如没有取得可不提供。
四、有关政策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引进医学生为市政府2016年度民生实事工程,根据《2016年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引进100名医学生实施方案》(通卫人〔2016〕1号),公开招聘时不设开考比例,考试不笔试,直接面试,录用后享受以下政策:
(一)对于签约学生首次聘用时由县(市)区级财政一次性支付学费及生活费补助10万元/人。
(二)签约学生由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卫计委统一派送至有关全科医生培养基地接受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培训后回到原单位工作。
(三)签约学生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至少服务满6年,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得流动。因特殊原因确需流动的,须与基层就业单位协商一致,经县(市)区卫计委和人社局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在所在县(市)区行政范围内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之间流动。
(四)以下情况将视为签约学生违约,按照签订的引进协议书规定,应退还补助费。
1.签约学生未履行引进协议书规定、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服务时间未满6年。
2.签约学生未能完成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
3.签约学生在基层就业后两次参加国家执业资格考试均未能取得执业资格。
(五)对于发生违约的签约学生,一律不得参加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和我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考试。
五、本《公告》为海门市卫计委发布的预报名公告,具体公开招聘事项以南通市卫计委9月份公布的《公告》为准。
政策咨询:0513-82207988
海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