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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江苏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提高规范执法可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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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高规范执法可见度
  执法的规范性连通着权威性,只有全社会对执法文明积累更多信任与共识,法治化进程才能得以顺利推进
  查处路面交通违法时,违法者带有随行儿童怎么办?查验身份证件时,出现争议应该怎么处理?什么情形下民警可以依法使用武器……很长时间以来,对于到底什么是规范专业的执法,普通民众与许多一线基层民警有着同样的困惑。处置不当,也容易埋下警民冲突的隐患。
  7月26日,全国公安机关除值班备勤外的全体民警,都在公安部组织的一场规范执法视频演示培训会上,通过视频好好上了一课。这场培训围绕现场接处警和执法执勤的关键环节,从法律要求、处置流程、言行举止、策略技巧等方面,对基层一线民警的基本执法执勤行为作出规范和示范。会上的一个细节,得到了舆论的一致点赞:演示中提到,民警执法时若遇群众围观拍摄,在拍摄不影响正常执法的情况下,民警须自觉接受监督,不得强行干涉群众拍摄,习惯在“镜头”下执法。
  让规范执法被看到,也就是让公平正义被看见。经济社会发展到新的阶段,新媒体技术突飞猛进,更为复杂的利益诉求和全新的舆论传播格局,使社会监督力度空前加大,公平正义在社会生活中分量越来越重——不仅要求被实现,更要求被看见。这就让过去执法过程中的模糊地带、执法人员的“差不多”思维,都需要在舆论场的聚光灯下被重新审视。
  一段时间以来,多起与警察执法行为相关的社会热点事件,其关注的焦点最终往往落脚在“镜头”上。如何用可见的方式还原出公众信服的真相,成为增进警民互信的关键。最近正式实施的《公安机关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工作规定》明确要求,公安机关接受群众报警、当场盘问检查等6种现场执法活动,必须进行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从而对于防止执法权的滥用加上一个硬性约束。所有这些提高执法“可见度”的努力,都是以制度化的形式保障执法规范化。事实上,每一次经得起检验的执法行为,都在促进全社会法治共识的形成。
  “全面依法治国”不是抽象的,执法行为就是老百姓天天都在感受着的法治。现实中,我们不能忽视这样的现象:个别执法不规范的存在,损害了正常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导致部分民警特别是基层一线民警,不得不面对工作超负荷、执法压力大、尊严受挑战的难题,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士气下滑和畏难情绪。执法的规范性连通着权威性,只有全社会对执法文明积累更多信任与共识,法治化进程才能得以顺利推进。当全社会的法治意识、权利意识、监督意识日益高涨,也意味着对公安公正执法的期待更加强烈、监督更加严格、制约更加刚性。
  执法规范化的培训,是公安机关为适应新的执法环境迈出的可喜一步。执法活动是公安机关最基本的活动,执法行为是公安民警最基本的行为。未来,公安民警还将继续增强依法履职能力,学会在监督下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履职,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中自觉率先垂范。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才可能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确保每项执法活动都经得起法律的检验,并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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