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苏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背景链接】
2016年7月,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等四部委出台了《关于印发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此举是2015年推出的药品价格改革的姐妹篇,其目的是理顺医药比价,建立合理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
在两年前的一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直言,几年前他曾去医院看病,一次诊疗下来,医生的诊疗费只有15元。这个标准太低了,必须尽早建立起良性机制,激励医生靠过硬医术提高收入。
【标准表述】
[现状分析]
从国际经验来看,以医疗服务而不靠药费来维持医院运营,是一个趋势。一所医院的收入70%来自于医疗服务收费,30%来自于检查、药品等收费项目,是比较理想的状态。而我国公立医院的收入来源中,药品加成是大头,一般占四成左右。因为医疗服务价格普遍低于成本,财政补贴又不到10%,只能靠药费、检查费贴补亏损。湖北省价格成本调查队曾对省内53家医院调查,发现绝大部分医疗服务的价格平均只有成本的41.7%,其中技术劳务性项目价格严重偏低,如静脉注射实际成本为6.7元,为湖北省实际价格的7.4倍;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实际成本高达5252元,收费标准却只有800元。因此,通过提高医生的成就感,来提升患者的获得感,是医疗改革的必由之路。
[问题影响]
当了十几年的医生,诊疗费只有几块钱,还不如理发师傅剪一次头发挣得多。这种明显失衡的医疗服务定价,显然无法体现医务人员的技术价值。过低的诊疗费,就留不住真正有才华、懂技术的医生,也无法释放正向的激励效果。
表面上看,诊疗费过低,患者受益。而实际上,患者最容易成为冤大头,为了增加收入,一些医生便通过其他渠道,比如,多开药、开贵药、多检查,过度消费患者。堤内损失堤外补,羊毛出在羊身上,最终受伤害的仍是患者。
[意义分析]
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正是一次有深远意义的纠偏,也是一次富有现实指向的归位,能够让医务人员的价值更好地呈现出来。当然,诊疗费只是本轮改革的一个细节,除了诊疗费,手术、康复、护理、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动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都将提高。
医疗服务价格改革顺利推进,必将实现多赢。改革就是利益关系的重新调整,医改亦是如此。患者、医生和医院都不是旁观者。让医务人员靠技术而不靠回扣吃饭,拿阳光薪酬过上体面生活,也就没有随便给患者开大检查、大处方的冲动,至少在医生这一环就可以缓解“以药养医”的情况。同样的付出,患者能够得到更多、更好的医疗服务,而不是拿更多、更贵的药物,也是一件好事。
[对策措施]
一方面,加强医疗服务成本监审和价格监测,完善定价过程中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等制度。强化医药费用控制和价格行为监管,合理确定医药费用总量,明确控费指标,依法严肃查处乱收费行为。换言之,提价的前提必须是公开成本,必须经过论证,也必须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另一方面,医疗服务价格有所提升,其他方面的价格则必须下降。比如,取消药品加成。也就是医生和医院不能再在多开药、乱开药上做文章!一升一降,患者负担就不会增加。再比如,增加政府投入、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推进药品集中采购改革、改革编制和人事薪酬制度、加强医院监管和考核、强化医务人员执业行为管理等等,都必须配套推进,并且宜早不宜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