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命建筑现象
“建筑短命”俨然成了城市“通病”。一个“失误”和“失败”的城市规划,不仅劳民伤财,影响社会民生正常发展;还在一定程度上印证公众对官方玩“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的猜测,损害了政府形象和民众对政府的信任,严重影响了政府公信力。
城市建筑短命是首先政府盲目追求GDP和追求政绩的结果。房子大拆大建、拆旧建新,不仅可以展现城市快速发展,体现官员政绩,还可以拉动经济发展,带动GDP增长。其次,城市建筑短命是城市发展缺少规划的结果。很多城市规划只是未来10年、20年的发展规划,甚至有的城市换了一届领导就重新搞一次城市规划,使得很多建筑在短时间之后就不符合新的城市发展规划,被迫拆迁。另外,缺少严格的问责机制,使得相关决策者往往没有为此付出相应代价,造成决策者的权力任性。
透过这栋短命“鲁班奖”高层建筑,我们不仅能看到建设规划方面的不足,也能看到决策责任追究机制的不完善。只有深刻反思个中的经验教训,地方领导才能在今后的类似决策中少走歪路、少出失误。城市规划的制定,需要尊重各方意见,开门纳智,科学决策,而规划一旦确定,则不得轻易变更。只有如此,涉及公共利益的任何工程,拆也好,建也好,才能是一笔明白账。
要防止建筑“短命”,关键要改变“领导一句话就变”的规划生态。从城市规划上来说,要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并维护规划的刚性。强化民众对城乡规划的参与权、监督权、评价权。从政绩考核上来说,多从民生角度看政绩,少以形象工程论英雄,保持对官员政绩考核的连续性与长效性。另一方面,健全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通过责任追究,让没有经过民主程序、科学论证的决策出不了台;让好大喜功、盲目决策者承担应有的责任。
规划是建筑的龙头,龙头怎么甩,龙尾怎么摆。好的规划,才能使建筑群落和谐处理历史、当代与未来的关系,把握自然生态之美,创造人工设施之善。只有形成延续性,城市文化才能延续传承,才能留下穿越历史的经典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