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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入学,设想得好更要落实得好
【 日期: | 浏览次数:2024 】

继广州宣布租房者子女符合条件可以就近入学之后,北京市住建委会同多家部门近日也联合起草《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提出符合条件的京籍和非京籍家庭,都可按照相关规定租房享受义务教育。

平心而论,这份改革文件的推出,确实让人眼前一亮。以鼓励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为目标,这份文件放宽了租房人的权益,对吸引人才流入、提高城市竞争力都是具有积极作用。就在上周,中国青年报社社会调查中心的问卷调查显示,1973名生活在一线城市的18-35周岁的受访青年,有91.1%认为“租购同权”政策能够减轻年轻人在大城市因房子带来的压力。有此政策护航,青年人从校门走入社会肯定能减少不少压力。

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也是贯彻“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 这一住房定位的重要举措。以落户、保障受教育权等“平权”举措扩大住房租赁市场,有助于缓解大城市住房紧张格局,抑制高企的学区房房价,从而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可以说,此项改革不啻于具有里程碑的破冰式改革,正如不少观察人士所预言的,中国房地产市场逻辑已发生改变,住房“租赁时代”将助社会实现“人人有所居”。

住房租购同权改革,看纸面上的改革暖意,更要看具体行动的改革魄力。制定文件只是万里长征第一步,后续的配套完善和执行落实,都还有许多雪山草地等待攻坚突破。比如,许多看过新政的人立刻会联想出“天价学区租房”这样一个词,新政虽然平抑了发高烧的学区房价,但在庞大教育需求和短缺的优质教育资源的对比面前,“天价学区租房”并非没有出现的可能。北京的征求意见稿提出,租赁当事人应当根据出租住房所在区域市场租金水平合理约定租金,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这样的限定性约束能否在具体操作中发挥效力,如何抑制租金年年涨,防止出现以“学位占用”为借口变相加价收钱,都还需要更多更具体的制度保障。

眼下,虽然广州、北京等地相继出台租房入学等改革文件,但在改革成效尚未显现的情况下,其他许多城市仍在观望之中。从保障群众福祉角度讲,租房入学、租房落户等改革举措,可以称得上是推开了城市公共服务平权化的一扇窗,改革不应止步,而应本着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好地保障老百姓的住房、教育、医疗、户籍等权益,让更多人享受到城市生活的文明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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