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举行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上,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提出,要全面梳理在建和计划建设的政府投资项目,停建、缓建一批政府过度举债的项目,坚决叫停包头地铁项目和呼和浩特地铁3、4、5号线项目。据称,这是在包头地铁项目停工近5个月后,内蒙古自治区正式公布项目已被叫停。
这是一件坦坦荡荡的事情,是一种理性的行为,更是一个值得点赞的举动。一段时间以来,“地铁热”遍及全国不少城市,甚至,一些人口聚集程度不是很高、财力有限的中等城市也上马地铁。地铁的好处毋容置疑。但居高不下的建设和运营成本、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尴尬、国产创新动力不足,已成为地铁建设发展的掣肘。为此,有些城市的负债率不断攀升,债务风险明显加大。
地方政府的钱再多也是有限的。相较地铁投入而言,地方政府财政的那点钱,多是作为母基金,去撬动更多的银行和社会的资金,以政府的公信力作为担保,以小博大,用少博多。地方政府的这种“办法”,是有积极意义的,这是一种想干事、多干事的表现,应得到肯定。
但是,凡事都要有个度。我们常说,既要积极,又要稳妥;既要尽力而为,也要量力而行。这里的“既要……又要……”,是一种能力,一种方法,也是一种原则。现在看来,就投资建设上项目而言,一些地方政府普遍存在的主要问题恐怕是,“尽力而为”有点用力过度,“量力而行”有点控制不住。这跟粗放发展、下意识地追求功成在我的政绩观是有关联的,跟投资拉动的惯性思维,是分不开的。
所谓债务风险,说到底,是群众利益的风险。因此,加大政府债务风险的管控,保证不发生金融风险,是各级政府重要责任,也是一条底线,各级政府理应带头“去杠杆”,真正把群众的利益放在心上,抓在手上。
内蒙主动叫停包头和呼和浩特的相关地铁项目,是理性的、明智的,是实事求是的,是负责任的,因此,应该给予点赞。内蒙的“刹车”行动,具有示范和普遍的意义。不仅是地铁,城市的其他大型基础设施项目,也必须加强债务风险的控制。有的时候,有些事情, “做”可能是一种“破坏”,“不做”反是一种“保护”和“建设”。
就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而言,地铁只是一种形式,并非为唯一选择。有轨电车作为中小城市交通的一种公交方式,具有节能环保、大运能、舒适人性化、快速便捷、环境适应性强等特点,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2015年,国家发改委发文,鼓励合适的地方发展现代有轨电车。近日,在三亚市看到,这里正在修建的有轨电车,有的轨道就放在原先的绿化带上,既不影响绿化,又不占用原先的道路,更重要的是,建设周期短,造价远远低于地铁,是一种很现实、很经济、也很有现代意义的选择。专家指出,地面轻轨,通过高架等,占地有限,造价也低于地铁,这些,都是值得地方政府考虑的。
既要做事,又不惹事,更不坏事,是现代治理能力的一种要求,各级政府理应努力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