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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创新的事业呼唤创新的人才(面试 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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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坚持创新发展,必须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等各方面创新,让创新贯穿党和国家一切工作,让创新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创新的事业必须由创新的人才来干,人才是创新的核心要素。习近平指出:“人是科技创新最关键的因素。创新的事业呼唤创新的人才。我国要在科技创新方面走在世界前列,必须在创新实践中发现人才、在创新活动中培育人才、在创新事业中凝聚人才。” 请随“学习中国”小编一起学习。

一、在创新实践中发现人才

“日新之谓盛德”,中华民族爱学习、善学习,敬知识、崇创新,在灿烂不熄的文明长河中创新人才不断涌现,持续书写着东方大国的创新史。习近平指出:“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源泉,也是中华民族最鲜明的民族禀赋。”因此,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践中、在民族伟大复兴的进程中,一定会涌现出更多更好的创新人才,我们需要及时发现这些人才并用好这些人才,使他们在创新发展战略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习近平指出:“创新的事业呼唤创新的人才。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人才越多越好,本事越大越好。知识就是力量,人才就是未来。中国要在科技创新方面走在世界前列,必须在创新实践中发现人才。”

“得人则安,失人则危。”只有得到创新人才,才能顺利开展创新事业。因此,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各项事业中,必须优先考虑创新人才的开发。习近平指出:“我国科技队伍规模是世界上最大的,这是我们必须引以为豪的。但是,我们在科技队伍上也面对着严峻挑战,就是创新型科技人才结构性不足矛盾突出,世界级科技大师缺乏,领军人才、尖子人才不足,工程技术人才培养同生产和创新实践脱节。‘一年之计,莫如树谷;十年之计,莫如树木;终身之计,莫如树人。’我们要把人才资源开发放在科技创新最优先的位置。”今年3月21日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指出:“坚持人才引领创新发展,将人才发展列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指标。综合运用区域、产业政策和财政、税收杠杆,加大人才资源开发力度。”

要建立良好的选人用人机制,将真正的创新人才选出来、用起来,形成广纳贤才、人尽其才的制度体系。《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指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完善人才发展投入机制,加大人才开发投入力度。调整和规范人才工程项目财政性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发挥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政府投入的引导和撬动作用,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投入机制。”

要站在世界之巅开发创新人才,完善创新人才的引进机制。不管是黄皮肤、白皮肤还是黑皮肤,只要是我们需要的创新人才,尽可能想办法为我所用。以前,我们在选拔人才、特别是创新人才方面,视野不够宽、站位不够高,前新加坡资政李光耀曾说:“中国是从13亿人中挑选人才,而美国是从70亿人中挑选人才。”今后必须改变这一现状。《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指出:“实行更积极、更开放、更有效的人才引进政策,更大力度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国家‘ 千人计划’),敞开大门,不拘一格,柔性汇聚全球人才资源。对国家急需紧缺的特殊人才,开辟专门渠道,实行特殊政策,实现精准引进。支持地方、部门和用人单位设立引才项目,加强动态管理。”这将进一步增强人才政策开放度,敞开大门招四方之才,彰显我们面向全球引才聚才的博大胸怀。习近平强调:“外国专家主管部门要继续完善外国人才引进体制机制,切实保护知识产权,保障外国人才合法权益,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外国人才给予表彰奖励,让有志于来华发展的外国人才来得了、待得住、用得好、流得动。要遵循国际人才流动规律,更好发挥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使外国人才的专长和中国发展的需要紧密契合,为外国专家施展才能、实现事业梦想提供更加广阔的舞台。”  

二、在创新活动中培育人才

要在创新实践中发现人才,更要在创新活动中培育人才,要把培育创新人才作为人才培养的首要任务,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创新人才不断涌现,创新事业兴旺发达。

首先各级党政领导必须高度重视创新人才的培育,树立创新人才是创新事业第一资源新理念,让创新人才培养成为真正的“一把手”工程。实践证明,只有党政领导、特别是“一把手”高度重视创新人才的培养工作,才能又好又快地培养创新人才。

其次要创新人才培育模式,让各行各业都能不断培育出创新人才。《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指出:“突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导向,建立高校学科专业、类型、层次和区域布局动态调整机制。统筹产业发展和人才培养开发规划,加强产业人才需求预测,加快培育重点行业、重要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注重人才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培养,探索建立以创新创业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机制,完善产学研用结合的协同育人模式。”

第三,要建立创新人才合理流动机制。“人才者,求之则愈出,置之则愈匮。”对于创新人才一定要放在最适合的位置上,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十三五”规划纲要指出:“促进人才优化配置。指出建立健全人才流动机制,提高社会横向和纵向流动性,促进人才在不同性质单位和不同地域间有序自由流动。激励人才向基层一线、中西部、艰苦边远地区流动。开展东部沿海地区与中西部地区、东北等老工业基地人才交流和对口支援,继续实施东部城市对口支持西部地区人才培训工程。”

第四,要创新人才培育的体制机制,在体制机制上保证创新人才培育体系化、科学化。要改革原有不适合、不科学的创新人才培育体制,勇于创新人才培养、引进、保留、使用的政策制度,完善创新人才评价标准和评价方式。要加大对新兴产业以及重点领域、企业急需紧缺人才支持力度。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鼓励人才自主选择科研方向、组建科研团队,开展原创性基础研究和面向需求的应用研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指出:“更大力度实施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国家‘ 万人计划’),完善支持政策,创新支持方式。构建科学、技术、工程专家协同创新机制。建立统一的人才工程项目信息管理平台,推动人才工程项目与各类科研、基地计划相衔接。按照精简、合并、取消、下放要求,深入推进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创新人才培育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科学的方式,稳定的政策,长效的机制。习近平指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必须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建设人才强国。”

三、在创新事业中凝聚人才

发现创新人才、培育创新人,目的是为了留住人才、使用人才,要用民族复兴的伟大事业凝聚创新人才,要让创新人才能够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创新事业中充分施展才华,实现其理想抱负,让每一位创新人才都有人生出彩机会和出彩舞台。习近平指出:“要以更加开放的视野引进和集聚人才,加快集聚一批站在行业科技前沿、具有国际视野的领军人才。”

要用优良的环境凝聚创新人才。首先全社会都要尊重创新人才,让创新人才成为明星,让每一位创新人才都拥有大量创新粉丝。其次要为创新人才创造良好的工作与生活环境。尽量创造出让创新人才发挥最大效率的工作条件,提高他们的创新生产率,让他们工作舒心。要让创新人才生活上没有后顾之忧。要改善创新人才的住房、医疗、交通、通讯等生活条件,尽可能帮助他们解决户口、家属安排、子女入学就业等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十三五”规划纲要指出:“完善工资、医疗待遇、职称评定、养老保障等激励政策,完善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和服务保障体系,营造有利于人人皆可成才和青年人才脱颖而出的社会环境。发挥政府投入引导作用,鼓励人才资源开发和人才引进。完善业绩和贡献导向的人才评价标准。保障人才以知识、技能、管理等创新要素参与利益分配,以市场价值回报人才价值,强化对人才的物质和精神激励,鼓励人才弘扬奉献精神。营造崇尚专业的社会氛围,大力弘扬新时期工匠精神。”习近平指出:“环境好,则人才聚、事业兴;环境不好,则人才散、事业衰。”人才与环境的关系就像树木与土壤的关系,人才成长与社会环境息息相关,离不开社会环境的滋养和哺育,中外实践都证明,人才发展环境的优劣已经成为当今人才竞争的关键要素。

要加强创新人才的创新成果保护工作,让创新人才的合法利益不会轻易受损。《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指出:“加强创新成果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加快出台职务发明条例。研究制定商业模式、文化创意等创新成果保护办法。建立创新人才维权援助机制。建立人才引进使用中的知识产权鉴定机制,防控知识产权风险。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金融服务机制,为人才创新创业提供支持。”同时还要为创新成果转化创造便利条件,加大对创新人才的支持力度和激励力度。《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指出:“赋予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自主权,除事关国防、国家安全、国家利益、重大社会公共利益外,行政主管部门不再审批或备案。允许科技成果通过协议定价、在技术市场挂牌交易、拍卖等方式转让转化。完善科研人员收入分配政策,依法赋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人财物支配权、技术路线决定权,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激励机制。完善市场评价要素贡献并按贡献分配的机制。研究制定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才股权期权激励政策,对不适宜实行股权期权激励的采取其他激励措施。探索高校、科研院所担任领导职务科技人才获得现金与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完善人才奖励制度。”

习近平指出:“人是科技创新最关键的因素,创新的事业呼唤创新的人才;创新驱动实质上是人才驱动。”“十三五”时期,我们要在创新中发现人才,培育人才,凝聚人才,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国梦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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