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应善于分析各种违法行为的不同特点,在依据法律法规开展执法的前提下以有效惩戒违法行为,并阻止其进一步发生为目标
近日福建龙岩环保局引用佛经执法引发社会热议。无独有偶,上个月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城市执法过程中利用当事人的善心善念开展执法,也取得良好效果。两起案例中,执法人员并非以佛法代替国家法律,其执法依据仍然是国家的法律法规,虽然执法领域不同,但均是根据执法对象的特点因材施教、借助佛法和佛性开展说服教育,使违法者主动纠错和自觉守法,从根源上杜绝违法行为的发生。
行政执法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执法者作为活的法律,其执法手段及方式直接关系到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效果。当前我国正处于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时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也正蓬勃开展,无论是环境污染防治,还是城市综合治理的行政执法工作,都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时应综合利用多种手段才能取得良好执法效果。
首先,执法人员应文明执法、拒绝粗暴执法。这是赢得执法对象的尊重和信任、实现执法目标的第一步。现代社会是权利社会,民主政治、服务型政府的理念已逐渐深入人心,行政执法部门以往那种官老爷的做派早已被公众唾弃和厌恶。执法人员执法时应增强服务意识,学会尊重当事人、做到以人为本,这样才能拉近与执法对象的距离,避免出现执法人员与执法对象之间的紧张对立局面。不文明的、粗暴的执法方式即便能取得一时的执法结果,却会令执法对象产生抵触情绪,造成执法者与执法对象的对立,终究会在执法效果和效率上出现事倍功半的后果。
其次,执法人员要多换位思考,了解执法对象的需求。违法行为的出现都是有一定原因的。就环境污染行为来说,它往往由多种原因造成,如经济利益的刺激、风俗习惯的沿袭、科学技术的缺陷、法律知识的匮乏等等,而且许多环境污染行为是长期出现并不断积累的过程。执法人员不仅需要准确理解法律的意图、严格按照法律要求开展执法,而且还要努力站在执法对象的角度思考问题,善于发现污染者的违法动机和行为根源,了解其心理需求,这样才能有针对性地对其开展说服教育,使其心服口服,从而做到今后主动守法,也就在根源上杜绝了环境污染行为的进一步产生,最终使行政执法获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第三,执法手段要多样化,避免一刀切。执法必严是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条件,它要求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后果开展执法活动,但并未对执法方式和手段进行固化和限定。法律和制度在一定时期内是固定的,但是违法行为则是多样化的,这就要求行政执法切忌一刀切。一刀切执法不仅表现为法律责任后果追究上的一刀切,还包括执法手段的千篇一律。执法人员应善于分析各种违法行为的不同特点,在依据法律法规开展执法的前提下以有效惩戒违法行为,并阻止其进一步发生为目标,综合运用文化、宗教、风俗习惯等多种手段有针对性地开展行政执法。当然这也考验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水准和综合素质,它要求执法人员除具备较强的法律知识储备外,还需要在长期的执法实践基础上不断提升执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