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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百姓交流少用些拗口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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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先,我看到‘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这个名称,根本不知道这就是常说的‘工龄’。现在,工作人员将审批事项中一些‘拗口术语’转化为‘群众用语’。这个小小的改变,为我们带来了大大的方便。”对于浙江宁波奉化区行政服务中心这一“接地气”的举措,市民何先生连连点赞。(见6月12日《宁波日报》)

  政府机关的总结、汇报、发言等公文,总离不开一些专业术语,专业术语也经常出现在工作人员的日常交流中,因为这些术语极具概括性,用群众用语较难表达。比如表达人口指标的人口出生率、妇女总和生育率等专用名词,若用平时的语言表达,不仅耗时费力,而且还表达不清楚;群众来办理二孩或三孩生育证,通常被称为再生育审批,这个概括性的用词包含二孩和三孩等多孩审批,因而更为严谨。

  但也有一种现象值得重视——有些工作人员在面对群众时,一时很难转换口气,直接使用专用术语会给办事群众带来困扰和麻烦。比如工作人员告知群众来窗口办再生育审批,以及把“二手房”说成“存量房”,把“失地老保”说成“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待遇核准支付”等,都会让群众摸不着头脑,往往导致群众需要多跑几趟才能办成事,甚至影响到群众对政策的理解,影响到政策的落地实施。

  更有甚者,个别干部为了体现自身水准和独特能力,有时还会故意使用专业术语和生僻词,说话不分对象,开口全是套路,自己说得头头是道,群众却听得一头雾水。也有干部对群众用语知之甚少,或者缺乏与群众交流的技巧,导致与基层群众沟通时,要么张不开嘴,要么张嘴就是官腔和术语。群众因语言不通有了生疏感,官民间就很难产生亲和力。

  少些拗口术语多些群众用语,是走群众路线的一项基本要求,办事窗口应如此,平时的交流也应如此。把官方语言留在机关,与群众接触改成群众语言,应该成为机关干部的一项行事准则,一个工作标准。尤其在大力提倡简政放权的当下,用接地气的语言与群众交流,更应成为干部的一种基本素养,成为实现“最多跑一次”的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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