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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馆救生员,不能沦为摆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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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暑期的到来,许多小区泳池受到家长与孩子的热捧。然而,7月15日,漳州市某小区一名8岁男孩在小区泳池溺亡事件,引起市民对小区游泳池安全监管问题的担心。据媒体报道,眼下大部分小区的泳池均对外承包经营,很多小区泳池的救生人员不足,且有些救生员无资格证,甚至有兼职学生当救生员,存在不少安全隐患。

  一起8岁男孩泳池溺亡事件,让人叹息不已的同时,也把目光转向游泳场馆的安全问题。小区游泳池救生员无证上岗,确实让人感到担忧。在游泳场馆担负着现场应急救援任务的救生员,当然不能是可有可无的摆设。游泳场馆招聘没有救生员资质的人员凑数上岗,实属对生命安全的漠视。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游泳场馆必须按比例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救生员,在场馆随时观察泳池内情况,一旦游泳者发生溺水等意外情况,第一时间进行施救,保障游泳者的生命健康安全。然而,有不少游泳场馆经营者的安全意识淡薄,或是抱着侥幸心理,或是为了节约经营成本,往往误以为一个人只要熟练掌握游泳知识,就可以担任泳池的救生员,大不了对临时招聘的救生员进行简单培训就上岗了。这是极大的认识误区,也为泳池安全留下沉重隐患。

  这些临时凑数的救生员,由于没有专业的救生知识,临场施救经验不足,一旦遇到游泳者突发溺水等紧急状况,往往会手忙脚乱、不知所措,从而耽误宝贵的施救时间。也不是没有例子表明,由于救生员施救方法不当,甚至帮倒忙。这种拿现场遇险者的生命安全当儿戏的乱象应当严加遏制。

  事实上,作为专业救生员,其要求非常严格,考证的内容不仅有基本业务知识,还有实际操作技能,包括急救常识的培训,且拿到救生员证后,每年还需要年审。此外,按照规定,每个正规的游泳场馆都必须按比配备合格的救生员。这一点,许多小区游泳池要么没做到,要么做到了也只是凑够要求的人数而已。

  各地监管部门对没有配备相应比例或合格救生员的游泳场馆,应当责令其限期进行整改,凡是整改不到位的游泳场馆,坚决予以关停和禁止营业。卫生防疫部门也要做好泳池水质及环境卫生的日常检查、抽查,泳池水质不达标或卫生环境差的,也要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吊销相关资质和许可,不让泳池成为疾病传播的“温床”,从而充分保证游泳者的生命健康安全。

  目前,全国已进入三伏高温天气,各地游泳场馆的人气也越来越旺。每年各地时而都会发生泳池溺水事件,教训惨痛。游泳者也应加强自我安全防范意识,特别是家长带孩子前往游泳场馆游泳,为防不测,视线千万不要离开孩子,特别是不要只顾自己玩手机。游泳场馆一定要聘请合格的救生员持证上岗,并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只有严格按照资质要求,严守安全防线,才不会留下漏洞,自酿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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