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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给钱不办事,哪来这么任性的权力?
【 日期:2017/9/13 | 浏览次数:1815 】

“有时候是谁拿钱、谁就优先办;谁拿钱多、谁就最快办;谁不拿钱、谁就等着。”不久前,湖南省长沙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调查发现,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通过微信收取好处费,从而有针对性地提高业务办理速度。其中,审核一科原副科长廖顺华、审核二科工作人员彭建军、受理二科主持工作的原副科长刘飞飞、受理二科工作人员李维等人微信转账金额最高达40余万元,最低也有5万元。

这是典型的权力设租寻租,其恶劣之处不只在于涉事人员胆大妄为、丑态百出,比如相互之间抢夺“生意”,与外单位人员勾结收钱;还在于涉案人员众多,据调查,自不动产登记中心去年9月成立以来,共有100多名工作人员收取过好处费。如此窝案,纯属塌方式腐败,何其惊人?!该中心简直烂透了。

目前,廖顺华等4人已被开除党籍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其余涉案人员该如何处理?一个刚成立不久的机构,工作人员本该奋发有为,恪尽职守,却居然有那么多人涉案,几乎人人“分赃”,说明了什么?有的工作人员非法敛财高达40余万元,如此贪婪,肆无忌惮,又折射出什么?

公权力姓公,任何社会都不会允许权力寻租。十八届四中全会更是出台决定,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全面依法治国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行政机关不得法外设定权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而在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却变着花样寻租,工作人员把公权力变成了个人权杖,疯狂变现,你追我赶,敛财之贪婪、吃相之难看、涉案人员之多,都挑战了公众的心理承受度。

“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并非行政机关,而是隶属于长沙市国土资源局的一家全民事业单位,但工作人员同样掌握着公权力,同样必须守法守纪。本该廉洁高效、为民服务,却变成了伸手要钱,为人民币服务,完全走上了与自身职责背道而驰的邪路,这样的工作人员何以如此堕落?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直接与老百姓打交道,他们吃拿卡要,不仅败坏自身形象,还殃及国土资源部门的公信力。

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人员沉沦,绝非偶然,不能仅仅归于个案,更不能诿过于外界诱惑。如果说个别人收钱是个案,100多人收钱怎么算?其上级部门有责任配合调查,也有责任反躬自省。权力运行不透明,潜规则必然盛行,而长沙市不动产中心这起窝案,与权力运行不透明有关,也与监督机制完全失灵有关,该中心设有纪检监察室,为何发挥不了作用?如果不是长沙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根据举报信介入此事,该中心恐怕还会继续烂下去。

对涉案的相关人员一个都不能姑息,对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也不能放任。这一事件让人担忧之处还在于,逼着老百姓掏钱,极大程度污染了社会风气,败坏了公众对权力的信任。不除掉这种潜规则,社会风气就不会好转。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只要掌握公权力,就要依法依规为公众服务,一点绊子都不能使,一点歪心思都不能动,否则就不应该在这个位置上。日前,国土资源部印发的《关于加强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管理的通知》提出,“提高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产权保护意识以及综合素质能力水平”。亡羊补牢,犹未晚矣,不从监督上下功夫,不彻底整顿失效的机制,相关人员就很难提升法治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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