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聘单位、有关考生:
根据《南京市11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就做好体能测评和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评
(一)体测对象: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且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招录计划人数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人员(笔试合格人数不足的按实有达线人数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附后,详见《2015年城管招聘体能测评公示名单》。
(二)体测标准:体能测评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中30岁(含)以下标准执行。
(三)体测时间、地点
1、11区女生职位和鼓楼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浦口区、化工园区男生职位考生:3月2日上午7:00。
2、江宁区、雨花台区、栖霞区、高淳区、六合区、溧水区男生职位考生:3月3日上午7:00。
所有考生集中地点均为南京体育运动学校(秦淮区公园路42号)。
(四)体测要求
1、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评(二者缺一不可),笔试准考证遗失的考生可以在2016年3月2日前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重新打印本人的笔试准考证。
2、按时到达测评地点注册,未按时到达注册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生病、意外受伤、怀孕等情形不能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3、自备饮料,宜着适合运动的服装,自行修好指甲(不得超过指尖0.3厘米),建议不要穿钉鞋,于测评前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
4、体能测评期间实行封闭管理,禁止亲友陪同,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一律装入信封袋,并写上体能测评号码,交引导人员统一保管,待考生本人体能测评全部项目结束后(或淘汰后)凭号码布领回,否则取消体能测评资格及成绩。
5、严格遵守测评纪律,服从裁判和工作人员的指挥,不服从现场裁判指挥,恶意顶撞裁判的,按违规处理,不计成绩。
6、考生不得弄虚作假或由他人代测,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影响测评结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违者取消测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7、考生因个人身体原因或其它原因在测评过程中不能坚持下去的,应及时自动放弃,确保安全,否则后果自负。患有心脏疾病(或因腿脚疾病不适宜跳高)等不适宜剧烈运动的考生,应慎重选择,坚持参加测评者,需提出书面报告,同时告之现场工作人员并做好自我防护措施,未报告者视为无此疾病,后果自负。
8、因参加体能测评人数较多、等候时间较长,同时为了避免因天气变化或交通堵塞等原因造成迟到而失去体能测评资格,请考生提前熟悉体能测评地点、交通和天气等情况,预留足够时间,并提前到达到达体能测评地点。
二、资格复审
(一)复审对象:在体能测评合格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实际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现场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二)复审时间、地点:
1、时间:3月2日—3 日每天下午2:30,上午参加体能测评合格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务必于当天下午持相关材料进行现场审核。
2、地点: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北京东路63号人才大厦三楼,南京市外国语学校对面)。
(三)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
1、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若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困难的,最迟在政审前必须提供)。
2、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须于2015年10月28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总参谋部、总政治部《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1995]参训字第034 号)第十条规定,从1993年起军队成人教育和1994年起军队生长干部教育所颁发的学历证书,凡未使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制”的毕业(结业)证书者,国家和军队一律不予承认。
取得军队院校学历证书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所颁发的学历证书,国家和军队予以承认:
(1)由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下达招生计划,参加全国(省)统一招生考试,按规定被军队院校录取并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可以报考;
(2)在军队服役期间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人员,可以报考;
(3)取得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经国家教育部学历认定并注册的(教育部学历认证网站核验),可以报考;
(4)部队服现役的人员不得报考,退出现役人员资格复审时须出具退出现役的相关证明。
4、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5、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需提供安置地的户籍证明和身份证。
6、提供近期两寸免冠照片一张(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一致),照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
上述证件和材料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考生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与网上报名填写一致。如证件和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者,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内按招聘单位通知参加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体测合格人员中按规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南京市城管局网(
www.njum. gov.cn)上公布。
3、各区城管局对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将发放面试通知书,按规定收取面试费用100元并及时交市人事考试中心。
南京市城市管理局
2016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