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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启人权法治化新时代,中国为什么能?
【 日期:2017/12/18 | 浏览次数:1603 】

前不久,蒙冤20年的周远,等到了新疆高院作出的无罪判决。如果说纠错是为了弥补伤害,那么过去5年提升全方位人权保障法治化水平,则是开启人权法治化新时代。

日前,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中国人权法治化保障的新进展》白皮书,从完善人权保障法律体系、依法行政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有效提升人权司法保障水平等六方面,以大量详实数据和事实,阐释中国在提高法治化人权保障上的理念、成就和做法。累计取消国务院行政审批事项618项,彻底清除非行政许可审批;纠正重大冤假错案37件61人,依法宣告4032名被告人无罪;公开直播庭审40.4万件,观看量达到30.1亿人次……数字背后是中国推进人权法治化的坚定决心和不懈努力。

人权是法治的基本价值,法治是人权的根本保障。历史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宣言,实践中法治缺失造成的悲剧,一再提醒我们:离开了人权,就没有真正的法治,离开了法治,再好的人权理念也不能实现。正是因为对二者的深刻认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实践中,把尊重和保障人权贯穿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面守法的各个环节,推动了人权法治化新时代的到来。不论是制定民法总则强化对公民财产、信息等权益保护,还是以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约束行政权力,亦或是改革司法制度保障人民诉讼权益,中国的有力举措让保障人权从理念变成现实。

“大道行思,取则行远。”开启这样的新时代,最关键的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最重要的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习近平总书记的深切话语,折射出一个走过90多年风雨的大党始终不忘“为人民服务”的初心,也标注出新时代人权法治建设的新要求和新高度。“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五位一体”的总体部署、依法治国的16字方针……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贯穿到每一个持续用力、久久为功的具体行动,让人权法治建设迈上新的台阶。

一个拥有13亿多人口的大国,如何才能确保人权法治化的举措落地生根?这需要改革创新的勇气和智慧,更需要现代化的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客观来说,中国面临挑战逐步增多,一方面是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另一方面是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权利保障、公众参与等诉求日益增加,这对治理能力提出新的考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要适应时代变化,“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这启示我们,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政策完善是一方面,更重要是在健全法治体系机制上下功夫,在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上做文章,从而为人权保障提供坚实法治基础,在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今年9月份,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微博,对彭宇华、李明哲颠覆国家政权案的庭审进行了全程视频和图文播报,国外学者评价,“这一创新性做法提高了司法透明度,使中国走在了许多国家的前面。”事实上,中国在人权法治化建设上的突出成就,已经让越来越多的人看到“中国是世界上为人权事业做出最多贡献的国家”。而面向未来,中国还将在实现现代化强国征程上,以丰硕的保障人权成果为人类文明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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