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影视行业经过几十年的改革发展,催生了一批龙头企业和经典作品,不仅丰富了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大量影视从业者也从中受益。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解决发展中遇到的一些问题。比如,收视率数据中的“水分”问题。
一段时间里,一些播出机构甚至在购剧合同中,将收视率与购片价格挂钩,诱导制作机构去买收视率。数据造假,花招迭出,渐成顽疾之一。有的电影院,凌晨竟是票房最高时段;某网剧点击量高达几百亿,远超全球人口总数;几部同时段播放的电视剧,共同标榜自己“收视率”第一。
类似造假顽疾久治不愈,在于整个造假的链条中,都有人获益:明星可以凭此提升个人商业价值;播出制作方能够以此吸引广告商;投资公司可以借此吹大资本泡沫。而这种造假行为,对整个文化行业乃至整个社会都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它干扰了正常的市场秩序,使作品优劣失去公允的标准与评判,制作方无法沉潜创作,反而急功近利高价争抢“流量明星”,挤压制作成本,伤害艺术品质,使“劣币驱逐良币”,破坏文艺创作的健康生态。
事实上,影视数据造假阻碍行业发展已是共识,打假成为共同呼声。业内众多人士都曾公开发声抵制,有的还在全国两会形成相关提案;有的视频网站宣布关闭前台播放量显示,告别“唯流量论”。国家在制度措施和法律层面也都在亮剑。近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宣布,广播电视节目收视综合评价大数据系统基本建成并开通试运行。该系统可以反映影视节目、各个时段的收视情况,被看做未来的“官方收视率”。让收视数据成为公共数据,此举被视为根治影视数据造假的重要一步。2017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剑指“偷票房”。2018年8月,国内首起因在视频网站“刷量”而引发的不正当竞争案在上海宣判,被告“刷量”公司等被判赔偿50万元并公开道歉。打击电视剧收视率造假正形成合力,产生刚性约束效果。
成熟的市场,不但有高水准的创作者,也有高素质的观众。近一段时间,“流量脱水”“流量退潮”成为影视行业的热门词语,所谓“流量明星+大IP”的爆款公式已非百试百灵。很多观众不再单纯为明星、内容甚至话题买单,他们更加看重作品的品质。《大江大河》《红海行动》等影视作品叫座又叫好,也启示我们,影视作品有正能量、有感染力,能够温润心灵、启迪心智,才能为观众所喜爱。
“人类文艺发展史表明,急功近利,竭泽而渔,粗制滥造,不仅是对文艺的一种伤害,也是对社会精神生活的一种伤害。”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发人深省。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才是影视创作的不二法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