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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政热点:光明日报:别把兴奋剂当“聪明药”
【 日期:2019/2/27 | 浏览次数:1441 】
一种被称为“聪明药”的精神药品进入公众视野。据报道,因为服用“聪明药”,高三女生田静(化名)的学习成绩一度提升很快。不过,负面作用也随之而来,服药一个多月后,开始掉发、失眠。停药后更是头痛、恶心、烦躁不安。后来,已服药成瘾的田静开始从网上找药、买药,直至服用了一段时间,才发现是“摇头丸”。

  “聪明药”的主要成分是哌醋甲酯,常见商品名包括利他林、专注达等。它是一种中枢神经系统兴奋剂,可以提升注意力、降低疲劳感。其作用机制与冰毒的主要成分类似,大剂量服用时可能成瘾。

  作为一种处方药,“聪明药”确有其适用的范围和领域,比如,注意力缺陷多动症、嗜睡症等,按照相关规定可以从医生那里获得这种处方药。然而,从报道披露的情况看,当下,“聪明药”越来越多地被抱有提升学习、工作效率初衷的普通人用于非临床治疗。

  这种状况令人惊愕。在学业压力大、竞争激烈的社会背景下,如果听任此类精神药品成为大众的“提神神器”,必然会严重危害公众健康,损害社会正常的价值观。管好此类精神药品,勿使外流、杜绝滥用已迫在眉睫。

  据报道,目前“聪明药”流通的隐秘渠道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国内,如医生处方造假导致药品流出;另一方面是走私。无论来自哪一种渠道,折射出来的都是重视不够、制度不严的问题。以处方造假为例,尽管按规定利他林的处方要保存3年,且每一批次的药品都可追溯,但如果处方本身就是假的,保存、追溯又有何意义?此外,在制度设定方面,目前对利他林的监管也远不如杜冷丁等麻醉药物。杜冷丁、芬太尼贴剂等麻醉药品,在患者使用后,医院必须回收针剂,之后才能开具下一次的用药,但利他林并无相关要求。

  在惩处药品走私方面,管理也有进一步改进的空间。同为精神药品,走私利他林的风险要比走私其他药品小得多,即便被查获,也只是涉嫌走私普通货物或物品,其所面临的处罚,也多为货物被罚没、罚款、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而同属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苯丙胺,则被划为毒品,一旦入境则涉嫌走私毒品罪。

  可见,在两个方面,相关部门查处的震慑力度还应该更严厉。不然,巨大的需求之下,由于风险与收益严重不对等,很难杜绝人们继续轻易买到“聪明药”。

  现代社会压力越来越大,很多人包括学生都会感到疲惫,这是“聪明药”有市场的社会成因。但无论如何,依赖药物刺激提神的做法无异于饮鸩止渴,实不可取。

  而除了从制度层面严格管理精神药品,严查走私之外,还应该加强科学普及,提醒社会公众特别是处于竞争前端的学生们,不要为了追求短期效果而“嗑药”犯险。一旦成了瘾君子,一切正常的人生节奏都将被打破。那么,你面临的就已经不是争优领先的问题,而只能是中途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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