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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泰州泰兴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艺术类专业人才简章
【 日期:2018/11/22 | 浏览次数:2822 】
2018年泰州泰兴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艺术类专业人才简章已公布,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报名时间:2018年11月30日09:00-2018年12月2日16:00。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泰兴市部分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艺术类专业人才简章
  泰人社事招简章核〔2018〕8号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经泰兴市人民政府批准,泰兴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艺术类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等详见《泰兴市部分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艺术类专业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30日至2000年12月2日期间出生);
  5.具备岗位表中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6.本次招聘不限户籍。
  三、招聘办法
  (一)考试方式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二)笔试
  笔试采用专业理论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评方式进行。考试范围详见《泰兴市部分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艺术类专业人才考试大纲》(附件2),具体为:
  1.专业理论测试
  专业理论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各岗位专业理论测试内容为:
  ①声乐、器乐岗位:
  乐理、视唱练耳。
  ②表演岗位:
  戏剧人物分析。
  专业理论测试时间:2018年12月8日8:30-9:30。
  2.专业技能测评
  专业技能测评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各岗位专业技能测评内容为:
  ①声乐岗位:
  自选曲目演唱(共演唱两首,其中歌剧选段一首,其他曲目一首)。
  ②器乐岗位:
  自选曲目演奏(考生自备三首演奏曲目,考官现场从中选择两首对考生进行测评)。
  ③表演岗位:
  自选篇目朗诵;
  命题表演;
  才艺展示。
  各岗位专业技能测评项目中,每个曲目或单项的表演时间不超过10分钟。
  3.专业理论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评相关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考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或退场。
  4.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其中,专业理论测试成绩占20%,专业技能测评成绩占80%。
  5.笔试成绩在信息发布指定网站公布。
  (三)面试
  1.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不足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
  确定面试人选时,在切分线上笔试成绩相同的实行同分跟进。
  2.报考资格复审
  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对面试人选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交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材料)原件。
  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材料)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
  报考资格复审通过人员缴纳面试费100元,领取面试通知书。
  在资格复审时因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在专业理论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评成绩均合格的人员中按本简章确定面试人选的相关规则递补面试人选,递补只进行一次。
  3.面试组织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形不成竞争的岗位,合格线为60分)。
  应聘人员须携带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方可参加面试。
  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泰兴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平台(http://rsks.taixing.gov.cn)。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8年11月30日09:00-2018年12月2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11月30日09:00-2018年12月2日22:00;
  3.缴费确认时间:2018年11月30日09:00-2018年12月3日16:00;
  4.应聘岗位取消的考生改报时间:2018年12月4日09:00-14:00;
  5.改报考生资格审核时间:2018年12月4日09:00-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完笔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于2018年12月10日-11日到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科(泰兴市大庆中路59号402室)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在2018年12月6日-7日登陆泰兴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泰兴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23-87664430。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简章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5K~50K。
  报名人员在报名时必须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未达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表演岗位报名人数不足的,按照先姚王镇文化站,后泰兴市文化馆的顺序核减招聘计划。姚王镇文化站被取消的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剂;文化馆被取消的岗位招聘计划是否调剂到同馆其他岗位,由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兴市文广新局研究决定后进行公示。报考被取消岗位并通过该岗位资格初审、已完成缴费的报名人员,可重新登录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招聘岗位的专业条件按类别设置的,其相关专业范围按《泰兴市部分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艺术类专业人才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确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类别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是相近专业的,可向招聘单位提出,招聘单位在审核所学课程的基础上,向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添加专业目录的申请。对同意添加的专业,将在指定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根据指定网站公布的添加信息进行报名。添加专业目录申请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1日16:00。
  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先按笔试成绩,再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上述成绩均相同的,组织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面试成绩不合格人员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体检人选在体检前领取体检通知书。体检人选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须提供本人户籍证明(在职人员须同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不能按时提供的,取消其体检资格,责任自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执行。
  六、考察
  由招聘单位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
  七、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发放聘用通知书。所有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报到手续(逾期不能办结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在报到前自行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阶段,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本简章的相关规则,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各阶段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其他事项
  1.关于学历的问题。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
  2.关于信息发布问题。本次招聘工作相关公告信息将在指定网站发布,应聘人员须了解信息发布指定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其考试、体检、聘用等事项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并自觉接受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十、本简章由泰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7664430
  监督举报电话:0523-87729512
  信息发布指定网站:泰兴市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专栏)(http://www.taixing.gov.cn/col/col11405/index.html)
  附件:
  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兴市文广新局
电话: 400-025-7037,0510-81080696  地址:无锡市梁溪区人民中路118号金鼎广场19层C座(三阳广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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