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发挥法律专家在民防依法行政工作中的作用,不断增强民防依法行政、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水平,我局拟按照公开、公正、择优遴选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常年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法律顾问工作范围
1、为市民防局以及下属事业单位的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并就决算的合法性提出意见或进行认证;
2、对市民防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咨询或提出修改建议;
3、为市民防局作出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提供法律咨询意见,确保依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
4受市民防局委托参与办理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调解或仲裁案件 ;市民防局投资项目的合同谈判、草拟修改、审核合同等参与合同纠纷处理;
5、起草、审核、修改协议、合同等各类法律文件;
6、受委托对涉法事项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并协助处理涉法信访事件;
7、市民防局委托的其他涉法事务。
二、法律顾问受聘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从事专职律师8年以上,有不少于3年的政府机关常年法律顾问经验,现所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地址在海州区;熟悉行政法、经济法、民商法等;熟悉民防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年龄在60周岁以下。
三、选聘程序
接受个人报名或者单位推荐。需按照要求提供相应资料:
1、有意应聘的律师事务所须提交材料内容包括:
(1)本单位近3年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从业人员概况、开展业务情况、办公场所、硬件情况等;
(2)以往参与政府法律服务的情况,以及主要案例;
(3)除推荐为应聘律师以外的其他人员的基本情况;
(4)为应聘常年法律顾问所配备助手的基本情况;
(5)为我局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方案与收费标准。
2、事务所推荐应聘的律师须提交个人应聘材料,应聘材料的内容至少包括下列信息:
(1)个人近3年的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学历、职责、获取律师资格的时间,主要执业经历,现执业机构等;
(2)个人的研究成果、主要诉讼和业务专长等;
(3)为我局提供法律顾问的服务工作细则。
以上应聘材料请于2019年1月10日前寄送至市民防局执法监督处或发至电子邮箱:28051316@ qq.com。
3、评审和公示
市民防局由局办公室、执法监督处和计财处联合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认真评选,综合考察有关基本情况、业务专长、相关业绩、顾问服务工作方案、收费标准等因素,拟定聘请法律顾问名单,将拟聘法律顾问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将拟聘法律顾问名单报局党组审定。
4、聘任
经评审确定,我局将与单位签订合同,合同将明确服务我局法律顾问工作职责,颁发聘书。
联系人:赵万军
联系电话:0518-85538416
联系地址:海州区朝阳东路39号
连云港市民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