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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江苏泰州市姜堰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面试资格复审公告
【 日期:2019/12/4 | 浏览次数:2349 】
根据《泰州市姜堰区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选的确定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和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跟进)。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不足1:3的岗位,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12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地点: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八楼会议室(姜堰区上海路88号)。
三、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根据《泰州市姜堰区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下列材料原件: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2019年毕业的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学校同意。
(2)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3)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缺额数一次性递补面试人员。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区组织人社部门陈述申辩。资格复审时需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原则上需报考人员本人现场参加资格复审。如报考人员本人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审,受委托人除携带报考人员材料外,还需同时提供报考人员出具的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人员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并与报名表上填写的信息一致。如因证件、材料不齐全或弄虚作假者,取消面试资格。
3、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于2019年12月9日下午5:30前与姜堰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确认,否则造成包括影响个人诚信记录在内的一切后果自负。联系电话:0523-88869415,0523-88869411。
4、面试将于2019年12月21日进行。
5、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iangyan.gov.cn/发布的相关信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电话: 400-025-7037,0510-81080696  地址:无锡市梁溪区人民中路118号金鼎广场19层C座(三阳广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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