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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江苏海事局事业单位招聘面试公告
【 日期:2020/7/30 | 浏览次数:2446 】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海事局202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现就江苏海事局202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进入面试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及面试人员名单
  进入面试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5分。面试人员名单见《江苏海事局202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人员名单》(附件1)。
  二、面试确认
  (一)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0年7月30日17:00前以附件形式发送《面试确认单》(附件2)至邮箱jsmsahr@sina.com,确认参加面试。邮件主题与附件名均为“参加面试+岗位代码+姓名+-所在省/市/县区+-风险等级”,如“参加面试015张三-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低风险地区”。风险等级可在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中查询。逾期未发送《面试确认单》进行确认的,视同自动放弃面试,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二)考生自愿放弃面试的,请于2020年7月30日17:00前将《放弃面试声明书》(附件3)发送至邮箱jsmsahr@sina.com。《放弃面试声明书》须由本人手写签字,以扫描件或照片形式作为邮件附件发送,邮件主题与附件名均为“姓名+放弃面试+岗位代码”,如“张三放弃面试015”。
  三、资格复审
  (一)时间
  2020年8月14日09:00-16:30。各岗位分时间段资格复审,具体岗位时间段安排见《资格复审时间安排表》(附件4)。
  (二)地点
  江苏省省级机关管理干部学院(南京市鼓楼区湖北路42号)。
  (三)需提供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登记表》(附件5,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贴好照片)。
  3.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各类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如:党员身份证明材料、英语证书或成绩通知单等。
  4.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社会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盖章)的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5.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1)2020年应届毕业生如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书的,需提供所在院校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 其他材料:
  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近期免冠1寸白底光面直边彩色照片2张。背面请注明姓名及报考岗位代码,体检集合时提交。
  (2)《考察联系表》(附件6)。体检后2日内通过电子邮件提交,邮箱地址:jsmsahr@sina.com。
  7.其他有关事项:
  所有提供材料复印件要求为A4纸。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2020年8月15日08:30开始,请考生于07:3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截至08:0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江苏省省级机关管理干部学院(南京市鼓楼区湖北路42号)。
  五、体检和考察
  (一)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面试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
  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对面试通过和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等额考察。
  (三)体检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到江苏海事大厦(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238号)一楼大厅外集合,统一前往体检医院。体检日期和集合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六、注意事项
  (一)当前,南京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处于动态变化之中,参加面试的考生要主动关注南京市的有关要求,提前申请获取“苏康码”或者做核酸检测等,及时了解南京当地宾馆酒店入住、乘坐公共交通等相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按时抵达资格复审和面试考点。
  (二)入围面试的考生应按要求在面试前14天申领“苏康码”并每日进行一次健康申报,申领“苏康码”时住江苏省外的考生,“到江苏后居住地区”和“到江苏后详细地址”栏可填写江苏海事局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238号)、来苏后拟住地址等。请参加面试人员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再前往中风险或高风险地区。
  (三)面试现场资格复审和面试当天报到时,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者医用外科口罩或者符合KN95/N95标准的无呼吸阀防护口罩,按要求测量体温,主动出示“苏康码”并报告旅居史。考生报到后体温超过37.3℃,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符合考试条件的,进入隔离考区视频面试。来自大连、乌鲁木齐或14天内有上述两地旅居史的考生应持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除身份确认、面试答题、用餐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四)考生资格复审时应现场签署《江苏海事局202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联系方式
  电话:025-83520390
  传真:025-83520397
  考录专用邮箱:jsmsahr@sina.com
  邮寄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238号江苏海事大厦1306室人事教育处收,邮编:210009。
  江苏海事局
  2020年7月29日
  附件1.面试确认单.docx
  附件4.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5.考察联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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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https://www.js.msa.gov.cn/art/2020/7/29/art_4582_11910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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