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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扬州市第一中学招聘教师简章
【 日期:2020/7/27 | 浏览次数:2491 】
2020年7月扬州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扬州市第一中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特制定简章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符合《2020年7月扬州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后)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30日至2002年8月1日期间出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硕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和已聘用在江苏省内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机构、职业中学)教学岗位工作达5年及以上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9年7月30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备《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六)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符合招聘公告(简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与扬州市第一中学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不得报考。
  2020年8月31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单位、招考岗位条件
  可直接登录扬州教育网(http://jyj.yangzhou.gov.cn/)、扬州市第一中学网站(http://www.yzsyz.cn/),查询《2020年7月扬州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简介表》,也可登录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rss.yangzhou.gov.cn)查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以下统称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过程中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应聘人员须认真落实防疫动态要求。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应聘人员自行下载本简章“附件”中的报名表,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本人信息。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0年7月30日09:00—8月1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20年7月30日09:00—8月2日16:00。
  报名网址:扬州市直学校网上教师招聘系统(http://47.92.175.229:9000/wszp/front/home)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2、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确认诚信承诺书,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年龄、学历、专业等报名信息,所填信息须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证书等保持一致,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等。
  (2)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本简章、《岗位简介表》等,弄清具体规定,遵循相关要求,准确选报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岗位简介表》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4)开考比例为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规定的办法、程序,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此后仍无法开考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有关情况及时在网站公布。
  (5)考试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3、准考证发放事项
  应聘人员在指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后发放面试准考证。
  4、资格初审
  考生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初审工作,由扬州市第一中学和扬州市教育局负责。报名期间,扬州市第一中学和扬州市教育局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应聘人员关于考生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的咨询,确保报考咨询电话畅通。资格初审期间,扬州市第一中学根据招聘简章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和岗位所需条件,依据网上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应聘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需说明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如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初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及时向扬州市第一中学和扬州市教育局进行陈述、申辩,最迟不得超过8月3日12:00;扬州市第一中学和扬州市教育局应及时对资格初审异议进行处理,最迟不得超过8月3日16:00。
  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扬州市第一中学应下载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面试前资格复审时使用。
  扬州市第一中学应高度重视报考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应客观、公正、及时,对所有应聘人员一视同仁。
  (二)报考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生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复审工作由扬州市教育局会同扬州市第一中学统筹负责。
  资格复审时,报名者应提供招聘简章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上述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复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向扬州市教育局进行陈述、申辩。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请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方式的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考生把握教材的能力和课堂教学素养,考核以微型课堂教学和现场答辩的形式进行。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地点设在扬州市区。面试时间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提前15日在扬州教育网(http://jyj.yangzhou.gov.cn/)、扬州市第一中学网站(http://www.yzsyz.cn/)等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给予关注,逾期者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面试)不指定复习教材(辅导用书),不组织、也不指定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对于各招聘岗位,资格复审通过人数超过岗位招聘计划20倍的,将增加笔试环节,具体内容另行公告。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应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需申领),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四)体检
  符合上述“(三)面试”有关最低合格标准的人员,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扬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按有关规定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扬州市第一中学和扬州市教育局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市教育局统筹负责。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岗位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扬州市教育局会同扬州市第一中学按规定在有关网站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七)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权限、程序备案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在聘用资格备案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与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须提供学位证书、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获准被聘用的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等)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等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聘用资格备案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因资格审查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取消考生相应资格时,扬州市教育局和扬州市第一中学及时告知考生取消资格决定的内容及依据等。
  聘用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有关规定执行。
  四、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自谋职业。聘用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坚持招聘政策、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考试成绩、聘用结果面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电话:0514-80978061。邀请市纪委市监委等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市纪委监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组0514-87370665,市教育局党廉办0514-87361122。
  六、本简章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项,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简章由扬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4-87349178??15952798533
  0514-87318699
  2020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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